委托投資在幣圈是很正常的現象,小白將投資委托給老手或者熟悉情況的朋友投資,但這樣也會產生很多風險,一些幣圈大佬也都有類似的“被坑”經歷,應該如何預防、避免乃至做好最后訴訟時的準備。作者火律師是專業的互聯網金融領域法律人士,曾經在檢察院從事相關案件。炒幣道路多,今天從原告角度聊聊“委托投資糾紛那些事”。拿什么聊?自然是案例,相對靠譜。怎么聊法?2020不太平,小小迷信下,用寺廟解簽算卦的方式吧。
(注:信則有,不信,一笑而過
)
前言:小訴狀,大學問
林念龍:幣圈312暴跌是礦工硬分叉:金色財經現場報道,10月24日,松鼠礦機SMINER新品發布會暨2020全球顯卡礦工大會在成都舉行。松鼠礦機&閃挖創始人林念龍表示,312暴跌使得礦圈硬分叉,老礦工往左,即使用華強北最便宜的礦機、最便宜的電價,帶有一定的賭博性,資金體量越來越小;新時代礦工往右,市場價的礦機、電費、規模化運營等,重要的是懂得金融衍生品對沖幣價風險,幣價跌則高位套保,幣價漲,礦機漲價浮盈,資金體量會越來越大。[2020/10/24]
打官司,原告,最重要的是“提起訴訟”。一紙訴狀,不止是一篇小作文那么簡單。有時還講究些策略,尤其是幣圈。不同的訴法,結果可能完全不同。選對了路,事半功倍;選錯了路,有理說不清。危言聳聽?并不是。舉個其他案件的例子。時常有朋友問,遞了訴狀,法官問,訴合同還是侵權?什么意思,一臉懵逼。這就是法官在問你“策略”,A還是B?你選A,輸了,即使B能贏,也只能認栽,因為你選錯了。法官為什么不能說B會贏呢?因為沒有百分百一定贏的,萬一輸了呢?即使B勝算大,暗示你,對被告不公平。法院是中立的,也講究“不告不理”,你告A,他審A,沒告B,他不審,“手不能伸太長”。回到委托投資,解一解常見的三種策略。
幣圈錢海洋社區入選Bitget第四位鉑金節點:據官方消息,Bitget今日公布第四位鉑金節點:幣圈錢海洋社區。該社區具有10年金融行業經驗,推崇“理知識而知,削風險于源,穩資產為進”的投資理念。據悉,鉑金節點限量30席,平臺將優先開放3個月以上穩定合作伙伴的申請,鉆石節點與黃金節點同步限量招募中,更多申請詳情前往官網查看。[2020/7/6]
1.下簽——以“不當得利”起訴
什么是“不當得利”?俗稱“天上掉餡餅”,即被告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獲得了原告的財物。常見的例子,微信轉賬不當心轉錯了人,或者電話費充錯了人。似乎和“委托投資”一點都不沾邊。為什么選它?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是,舉證責任!眾所周知,民事訴訟講究“誰主張誰舉證”,一般都是原告。而“不當得利”有所不同,舉證責任主要在被告。為什么在被告?“不當得利”的核心在于被告“有沒有”法律依據。原告很難證明一件“沒有”的事情,只能由被告說明自己是“有”法律依據的。委托投資中,多數都是電話溝通或者當面溝通,原告很少事前錄音或者留存其他書面證據。一旦涉訴,較為被動。選擇“不當得利”,等于將原告頭痛的舉證問題,扔給被告。既如此,為何又是下策?因為法官也知道普通民眾證據意識不強,很難完完全全證明一件事情。被告若能提供必要證據,證明原告轉賬背后確實另有隱情,并非“平白無故”。原告敗訴的風險會直線上升。看一個原告敗訴的一個典型案例:
聲音 | 寶二爺:在幣圈和盤圈的上面是比特幣圈:今日,寶二爺在微博表示,在幣圈和盤圈的更高維上,其實是比特幣圈。[2019/3/18]
2017年底,原告想要投資虛擬貨幣,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遂委托被告代為購買。原告通過手機銀行分多筆向被告轉款,共計13余萬元。原告認為被告存在未全額投資等不當操作,2019年,以“不當得利”為由起訴被告,請求返還全部款項。被告證明自己按原告要求購買了相應的虛擬貨幣。因幣價持續下跌而虧損。法院認為雙方系委托投資關系,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2.中簽——以“借貸”起訴
部分原告對虛擬貨幣投資一知半解,被高回報吸引,又擔心本金虧損。被告為保安心,有時會出具《借條》,或者口頭安撫是借款投資,虧損后會保本還款。項目虧損后,雙方往往爭執不下,原告多以“借貸”起訴。
金色財經現場報道時代鏈訊合伙人楊建:幣圈的風險要遠遠大于股市,投資的資金不要超過自己資產的10%:金色財經現場報道,在2018中國區塊鏈高峰論壇以“區塊鏈將帶給我們怎樣的未來”的圓桌論壇上,時代鏈訊合伙人楊建表示,“想要在區塊鏈投資中賺錢,需要有自己的認知,需要不斷提升自己的認知,也要有安全意思,幣圈的風險要遠遠大于股市,投資的資金不要超過自己資產的10%。[2018/5/20]
先看一個案例:
2018年,原告經被告介紹虛擬貨幣投資項目。擬投資,又懼怕風險,要求被告出具《借條》,被告答應。后原告轉賬3萬至被告,被告通過其朋友以原告的名義購買虛擬貨幣。后因虧損,原告以上述《借條》將被告訴至法院,請求返還全款。一審法院認為借貸關系成立,判決被告還款。被告上訴,二審法院認定雙方系委托投資關系,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J Lab資本創始人孫健:2018年的幣圈投資會是一個大量新基金年化收益跑輸GDP的一年:J Lab資本創始人孫健發布對2018年的投資展望,孫健稱:“中國股權IPO投資市場的黃金十年是2001-2011的十年,這個時代可以被稱為閉眼撿錢的時代。因為有著一二級市場的溢價套利,只要企業能上市,就能實現3年4倍的輕松回報。中國幣圈ICO投資的黃金時代很短,只有一年,2017年。這一年也可以叫做“閉眼梭哈年”。大量沒有投資經驗的投資人在這一年獲利豐厚。3個月4倍的普遍現象,刺激著傳統VC行業的投資人跑步進場。2018年的ICO投資會是一個大量新基金年化收益跑輸GDP的一年。”[2018/3/14]
本案可謂一波三折,憑《借條》起訴,一審勝訴,二審敗訴。為什么?核心在于
主動權不斷交換,導致不確定風險過多。原告作為起訴一方,需先證明是借貸關系。對于沒有書面《借條》的,單靠轉賬記錄,一般是不夠的。如若第一步做不到,后續自不用談。而被告,若能提供否定證據,證明是委托投資,原告又會陷入新一輪困境。一旦不能再次反駁被告,證明確是借貸,敗訴風險又直線上升。當然,如若被告把握不住機遇,原告勝算概率自然提高不少。
3.上簽——以“委托投資”起訴?
為什么有個“問號”,因為這是典型的“高風險高收益”策略。先談“高收益”。一旦法院認定是委托投資,被告的舉證壓力便很大。搞砸了,處境會很艱難。對原告而言,離拿回投資款的目標,不遠了。再看“高風險”。眾所周知,由于監管政策問題,虛擬貨幣在我國的處境略微尷尬。不同地區的法院對此類投資的認識也不盡相同,尤其是三線城市,可能被認為是非法投資而不受理,或者不支持原告。
看一個案例:
2018年,原告委托被告投資,并將相應款項轉賬給被告。原告認為被告未進行相關投資,將被告起訴至法院。一審法院認為虛擬貨幣投資不受法律保護,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二審法院認為本案系委托投資,委托合同無效,但被告應當返還投資款。
一審、二審截然不同的判決。雖然最終結果是原告所希望的。但不得不說,需要大心臟。但凡出現問題,很可能,一敗涂地,好似一審判決。那么,博不博?好問題。博之前,
不妨先尋求外部解決方案。部分投資項目,初期或者暴雷期,被告會承諾保本或還款。不妨在訴前,
落實到書面。多個籌碼,總是好的。但也要注意2點。第一,書面協議,務必
表述清晰無歧義。第二,協議之外,若采取其他舉措,務必
考慮二者可能存在的沖突。“病急亂投醫”可能會“不斷掉坑”。
結語:穩贏不輸?
訴訟是個動態的過程,瞬息萬變,結果取決于很多因素,法律的規定、證據的多少、被告的應對、法官的認知等。想穩贏不輸?敢拍胸脯的,我送他一個榔頭。
簽,只代表初始運氣好壞,未必無解。有過抽到下簽,結果被告提交了份“誤以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逆風翻盤了。也有過抽到上簽,結果原告“無意識”中掉進被告挖的坑,當庭承認“對自己不利”的觀點,攔都攔不住,等回過神來,一切都來不及了…………
做足一切準備,勝算才會更大。
鏈上帶貨女王、共享科技好物。朋友,你還記得4月15號晚上巴比特的那場帶貨直播嗎?——區塊鏈行業首檔帶貨直播《鏈上帶貨女王》的第一期.
1900/1/1 0:00:00在世界大部分地區遭受新型冠狀病危機的同時,中國政府正在悄然推出一項金融創新,這將重塑其經濟,并改善其未來幾十年的戰略地位.
1900/1/1 0:00:00文|Nancy出品|PANews“一直以為自己是廚子,后來發現自己是道菜”。被笑果文化“移出群聊”后,沉寂許久的池子再度活躍在大眾視野中,只不過這次他和笑果文化的糾紛戰火燒至中信銀行.
1900/1/1 0:00:00作者:陳以 來源:財經網鏈上財經制圖:鏈上財經 財經網·鏈上財經訊,5月8日11時,詹克團在海淀區政務服務中心二樓52號窗口換領北京比特大陸公司的營業執照時.
1900/1/1 0:00:00文:凱爾 來源:蜂巢財經 比特幣的價格增長促進了穩定幣市場的進一步壯大。海外機構一項報告指出,近三個月,全球穩定幣總供應量從56.8億美元增至96.2億美元,增加近70%.
1900/1/1 0:00:00來源:彭博社, 原文作者:VildanaHajric&OlgaKharif譯者:Odaily星球日報念銀思唐盡管被多次“宣告死亡”、被認為是泡沫、還被全球最著名投資者之一——巴菲特不止一.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