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記者邢萌
見習記者張博
對虛擬幣的整治再次升級。
9月24日,人民銀行等十部門再發新規整治“虛擬幣炒作”,明確了虛擬幣相關業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同日,國家發改委等十一部門聯合發文,整治虛擬幣“挖礦”,要求嚴禁新增項目投資建設、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
虛擬幣市場聞聲下跌,比特幣家園數據顯示,比特幣價格當日下跌超4%,以太幣跌超7%。星火礦池宣布配合最新的行業監管政策,將關閉中國大陸境內礦池服務。25日,虛擬幣交易平臺火幣、去中心化錢包TokenPocket也停止對國內用戶提供部分服務。BHEX、BiONE等小交易平臺宣布永久關閉。
聲音 | 證券日報:區塊鏈等技術的運用,銀行向數字化等轉型已是必然:12月16日,證券日報刊文回顧建設銀行65年發展歷程,其中提到,伴隨著5G、區塊鏈、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在金融領域的運用,銀行向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已是必然。[2019/12/16]
業內專家普遍認為,新規出臺再次表明了監管部門對虛擬幣強監管的高壓態度,并對此前沒有明確規定的定價服務、信息中介等“灰色地帶”進行了厘清,杜絕了炒幣者的幻想,防范了相關金融風險。
虛擬幣相關業務為“非法金融活動”
9月24日,人民銀行官網發布了《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
聲音 | 證券日報:應正視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編號的作用 不可過度解讀:據證券日報4月2日報道,日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網發布公告,披露第一批共197個境內區塊鏈信息服務名稱及備案編號。值得注意的是,“備案編號”并不能看做是給區塊鏈披上合法的“黃馬甲”,應正確認識“備案編號”的作用。網信辦表示,備案僅是對主體區塊鏈信息服務相關情況的登記,不代表對其機構、產品和服務的認可,并強調,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用于任何商業目的。[2019/4/2]
《通知》提出構建多維度、多層次的風險防范和處置體系,要求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幣相關業務活動提供服務;加強對虛擬幣相關的市場主體登記和廣告管理;加強對虛擬幣相關的互聯網信息內容和接入管理等。
聲音 | 證券日報:第三季度全球區塊鏈融資額為114億元 中國占76.1%:據零壹數據不完全統計,2018年第三季度,全球區塊鏈和網貸領域仍備受投資者青睞,分別斬獲162筆和38筆融資,相應融資金額分別為114億元和138億元。區塊鏈領域獲得的162筆融資中,中國和美國所獲投融資筆數分別為118筆,合計占全球總數的72.8%。中國在區塊鏈領域獲投融資86億元(占76.1%),占比首次超過70%。[2018/10/19]
“與以往的政策規范相比,《通知》在明確虛擬幣和相關業務活動本質屬性方面提出了新的定義。”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表示,一是直接挑明USDT屬于虛擬幣,不受我國法律保護;二是為虛擬幣提供“定價服務”也屬于違法,未來會被取締;三是虛擬幣交易“信息中介”模式,不再是灰色地帶,已歸于非法范疇;四是境外交易平臺的境內人員,不能逃避法律責任;五是涉虛擬幣投資交易的合同無效,理由是違反公序良俗。
聲音 | 證券日報:各地頻現比特幣糾紛 部分法院提示交易方自擔風險:據證券日報報道,以比特幣為首的數字貨幣或許還未能得到監管部門的認可,但其在流通交易中產生的諸多問題,已經引發大量的訴訟、仲裁。在此背景下,各級法院成為首批需要直面數字資產問題的部門之一。事實上,由于涉及數字資產的法律法規尚未完善,部分法院在判決時也存在“摸著石頭過河”的情況,各地地方法院對涉案的虛擬數字資產認定也并不一致。僅就比特幣的法律屬性、是否受法律保護等問題,地方法院已有多起不同判例。今年年初,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公布判決書中認為,比特幣不得作為定價或兌換方式。觀點明確指出比特幣作為兌換物的行為,如以比特幣定價、計價方式等違反國家貨幣政策。??而在部分法院的判決中,比特幣被定性為計算機信息數據而受到保護。另外,雖未對比特幣“定性”,但有部分法院在判決中表示,在比特幣交易中,交易平臺不作為交易對手的情況下,比特幣交易由交易方自擔風險。[2018/8/15]
北京鏈通律師事務所主任丁飛鵬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通知》首次明確虛擬幣相關業務活動的性質,目前主流虛擬幣交易平臺的“場內幣幣交易”和“場外OTC”的組合模式在定性上已經沒有爭議了,虛擬幣之間的兌換業務或為國內用戶提供這種兌換業務已經被明確定義為“非法金融活動”。
丁飛鵬進一步表示,《通知》發布前,司法實踐中對虛擬幣的性質的定義各不相同,有的地方認為屬于“虛擬商品”“民間金融資產”,應當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有的地方認為投資虛擬幣屬于非法,不受法律保護。《通知》發布后,司法機關可以“違背公序良俗”為由,宣布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工信部工業互聯網區塊鏈重大項目評審專家、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區塊鏈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曉華對記者表示,《通知》提出,從部委協同聯動、強化屬地落實、全方位監測預警,各省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應機制等方面進行監管,監管力度更大、范圍更廣、不留死角,體現了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始終保持對虛擬幣交易的高壓打擊態勢。
整治虛擬幣“挖礦”嚴禁增量、妥處存量
同日,國家發改委等十一部門出臺《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
《通知》指出,按照“嚴密監測、嚴防風險、嚴禁增量、妥處存量”的總體思路,充分發揮各地區、各部門合力,加強虛擬幣“挖礦”活動上下游全產業鏈監管,嚴禁新增虛擬幣“挖礦”項目,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
“虛擬幣‘挖礦’活動能耗大、耗電高,其盲目無序的發展給節能減排造成不利影響。”寶新金融首席經濟學家鄭磊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在電煤價格高居不下,生活和生產用電受到碳排放考核影響的情況下,各地更應加快清退虛擬幣“挖礦”項目。
深圳市信息服務業區塊鏈協會會長鄭定向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虛擬幣挖礦造成了能源的過度消耗,增加了碳排放,并且礦機的快速更換會產生更多的電子垃圾處理排放,這與我國碳中和發展理念背道而馳,不利于實現雙碳目標。
具體來看,在全面梳理排查虛擬幣“挖礦”項目方面,《通知》提出梳理排查存量項目,保證本地虛擬幣“挖礦”排查工作不留空白;梳理排查在建新增項目;加強異常用電監測分析。
事實上,今年6月份,內蒙古、四川、青海、新疆等地方政府積極行動,清退虛擬幣“挖礦”企業,無論是火電為主還是水電為主的“挖礦”企業均遭清理整頓。9月份,河北、甘肅再次針對虛擬幣“挖礦”和交易行為部署專項整治行動。并提出后續將進行常態化監管,常態化開展清查虛擬幣礦機“挖礦”、違約用電和竊電等工作。
肖颯稱,《通知》明確把“挖礦”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并不給予任何支持。嚴禁以數據中心名義開展虛擬幣“挖礦”活動。要求地方不要給“挖礦”企業財稅支持和金融服務,從資金來源上打擊“挖礦”企業。
丁飛鵬稱,“挖礦”企業對于電價極為敏感,《通知》明確將虛擬幣“挖礦”項目納入“淘汰類”企業電價,實行加價。明確禁止虛擬幣“挖礦”項目參與電力市場,直接切斷了一些虛擬幣“挖礦”項目的退路。
1.彭博社ETF分析師:Valkyrie申請在美國推出1.25倍杠桿比特幣期貨ETF2.《經濟學人》DeFi主題封面NFT以99.
1900/1/1 0:00:003月11日,萬向區塊鏈實驗室、新鏈空間、DFINITY基金會聯合宣布發起“2022ICBootcamp”,旨在以訓練營為平臺,匯集全球優秀IC創業項目和生態發展資源.
1900/1/1 0:00:007:00-12:00關鍵詞:拜登、灰度、數字歐元、Ordinals1.拜登:不排除短期提高債務上限.
1900/1/1 0:00:00原文作者:flowie,ChainCathcerBRC-20對于比特幣網絡帶來的劇烈波動,已引發了不少比特幣主義者的強烈不滿.
1900/1/1 0:00:00原文作者:YuukiYang、LDCapitalResearch 導讀: 2023年的NFT市場可以以2月14日Blur上線作為分水嶺.
1900/1/1 0:00:00來源:財聯社 記者徐賜豪 圖片來源:由無界AI工具生成巨人網絡昨晚發布公告,宣布其全資子公司GiantInvestment于5月10日與DeFianceLiquidVentureFundLimi.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