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太幣交易所 以太幣交易所
Ctrl+D 以太幣交易所
ads

金色觀察 | 香港虛擬資產交易6月發牌:怎么獲取牌照 誰能交易_VAS

Author:

Time:1900/1/1 0:00:00

Coinbase首席執行官Brian Armstrong今日在推特轉發網友“香港將于今年6月正式對所有公民開放加密交易”消息,引發市場關注。

金色財經查證發現,此消息或系網友推測,而消息源頭來自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年1月在香港舉辦的web3會議上的講話。

陳茂波當時演講表示,“香港已經完成了為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設置發牌制度的立法工作,新制度將會在今年六月實施。在新制度下,虛擬資產交易所在反洗黑錢、反恐融資和投資者保護方面的要求與目前適用于傳統金融機構的要求保持一致,相信能為虛擬資產交易所提供一定程度的市場認可。在滿足相關監管條件下,金融中介機構和銀行在為客戶提供交易服務時將能夠與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所合作。”

多個信源確認,香港將會在2023年六月對虛擬資產交易發牌。

近日香港律師事務所Hauzen合伙人Basil Hwang發文總結了獲得香港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牌照需要哪些條件、虛擬資產交易所可以向哪些交易者提供服務、違反監管將會有什么處罰等問題。

金色財經0xnative編譯如下:

金色財經行情播報丨BTC大幅下跌 目前處于關鍵支撐位:據火幣行情顯示,今日下午BTC行情大幅下挫,最低探至9317USDT,隨后反彈。日線圖下跌K線形成反包線,將前日和昨日兩日漲幅吞噬,并且打穿了三條均線,空頭表現凌厲。并且日線圖處于關鍵支撐位附近,若跌破9300USDT,BTC或將遭遇空頭更強發力。4小時圖放量下跌,1小時圖均線發散后空頭占優。截至18:30,主流幣的具體表現如下:[2020/6/24]

任何人如欲從事虛擬資產服務業務,將很快需要獲得香港證券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證監會”)頒發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VASP  )牌照,否則即屬犯罪。

在現行發牌制度下,在下文所述的新規則實施之前,只有兩家加密平臺,即 OSL Digital Securities Limited 和 Hash Blockchain Limited,已獲發牌為香港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它們將需要過渡到新的監管制度在規定的過渡期內。

目前以《2022年反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形式的VASP制度實施法例規定,虛擬資產服務的發牌制度將于 2023年3 月 1 日開始實施。與香港監管機構協商后,香港政府決定將新法的生效日期移至2023年6月1日。

分析 | 金色盤面:BTC/USD橫盤整理 面臨再次突破:金色盤面綜合分析: BTC/USD在經過一整天的橫盤整理后,面臨再次突破,不過我們看到1小時K線圖的MACD指標依然呈現空頭趨勢,所以這里如果向上突破不排除再次背離的可能,所以請投資者注意風險。[2018/8/29]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陳浩濂之前向南華早報表示,“在聽取了香港銀行公會和其他監管機構的反饋后,我們決定將虛擬資產牌照制度的法律變更生效日期移至2023年6月1日。這將使行業有更多時間有足夠的時間準備遵守新的監管要求。

該條例下的虛擬資產(Virtual assets,VAs )是指加密學保證的數字價值表示,形式為經濟價值的記賬單位或存儲,并且被用作或打算用作,被公眾接受的交換媒介,支付商品或服務、清償債務,或投資;提供權利、資格或訪問權,以就與任何加密學保證的數字價值表示相關的事務的管理、行政或治理進行投票,或就適用于任何加密學保證的數字價值表示的任何安排的條款的任何變更進行投票;并且可以電子方式傳輸、存儲或交易。

金融服務及財政部部長也可將任何價值的數字表示形式規定為VA。

金色財經現場報道Distributed Lab創始人:目前加密貨幣的營銷方式非常危險:金色財經現場報道,今日在Coindesk 2018共識會議上,Distributed Lab的創始人Pavel Kravchenko表示區塊鏈無法驗證任何數據,不允許即時交易、不可變、不加密、不能替代服務器。 同時,他也給出了區塊鏈的五個用例,即投票、公共注冊、供應鏈、分散交易及調和。Pavel認為,目前加密貨幣的營銷方式是非常危險的,“必須在其他人富起來之前現在立刻購買比特幣”的宣傳方式是錯誤的方式。[2018/5/15]

根據該條例擬議的新第 53ZRA(2) 條,VA的定義不包括中央銀行發行或政府發行的法定貨幣的數字表示;有限用途的數字代幣;或構成證券、期貨合約等。

業界對“有限用途的數字代幣”的定義進行了很多討論。有人建議,可能會排除當前市場上提供的一些非同質化代幣。在該條例的憲報中,第 53ZR 條闡明,任何類似于客戶忠誠度或獎勵積分或游戲內資產的數字價值表示,發行人無意將其轉換為貨幣或其他公眾接受的交易媒介是一種“有限用途的數字代幣”。法案委員會指出,“非同質化代幣”(“ NFTs”)通常是存在于區塊鏈上且無法復制的唯一加密代幣,并且發行人無意將某些 NFT 轉換為貨幣或公眾接受的其他交換媒介。作為收藏品數字表示的NFT不太可能符合VA 的條件。

金色財經獨家分析 如推出央行數字貨幣 考量因素遠不限于技術:今日《經濟日報》刊文分析展望央行推出數字貨幣的可能,其中指出了技術因素的同時揭示了數字貨幣對整個金融體系的變革。數字貨幣將從根本上改變貨幣生產、傳輸、交易的流程,對支付體將是一次重大改革,在降低成本的同時,對于可能造成的管控是需要新的體系配套,金色財經認為這才是目前央行數字貨幣推行的關鍵問題。金色財經分析,日前各國對于數字貨幣也頻頻發聲,日本因可能對現有金融體系的影響、韓國因為與法律體系可能的沖突都表示未有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計劃;瑞士也因央行數字貨幣對金融體系影響的擔憂持謹慎態度。但同時,我們也看到像泰國這樣支持央行數字貨幣發行的國家,R3也表示,某種形式的加密貨幣或將推出,相關與各國央行的對話也正在進行,總體看,相關組織、機構不僅應該注重解決技術問題,更應該為配套政策提供切實可行的建議。[2018/4/20]

任何尋求進行虛擬資產服務的人都必須從證監會獲得VASP牌照(條例第53ZRD 條)。該條例的附表 3B 列出了VA服務的含義。VA服務是指運營 VA交易所——即通過電子設施提供服務,用戶將在其中進行具有約束力的交易以買賣或購買 VA,并且用戶的資金或VA將直接或間接被VASP服務提供商掌控。提供此類VA服務的人必須從證監會獲得 VASP 牌照。

金色財經獨家消息:韓國將禁止金融機構參與加密貨幣活動 銀行紛紛停止為交易所服務:根據金色財經韓國站工作人員了解,韓國監管部門宣布禁止銀行參與加密貨幣活動的計劃,這就導致國內大型銀行紛紛表示不再為涉及加密貨幣交易的賬戶提供服務。韓國主要的比特幣交易所都受到了影響,包括Bithumb、Coinone和Korbit。[2017/12/15]

VASP牌照的申請人、其負責人員、持牌代表、董事和最終所有者將需要滿足適當人選測試(請參閱證監會發布的適當人選指引)。VASP 申請人必須任命至少兩名負責人員,他們通常負責監督獲得牌照的VASP的運營,并確保遵守法律和其他監管要求。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SFO),對VASP負責人員的要求與對持牌公司負責人員的要求相同,并要求:

至少一名負責人員必須是VASP申請人的執行董事;

如果VASP申請人有多于一名執行董事,則他們必須全部被任命為負責人員;

至少一名負責人員必須通常居住在香港;和

必須始終至少有一名負責人員監督VASP服務的業務。

在香港擁有永久營業地點的香港注冊公司和根據公司條例(第 622 章)注冊的非香港公司將有資格獲得VASP牌照。沒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例如合伙企業和獨資企業)、個人和未在香港注冊的海外公司將無法獲得VASP牌照。

根據金融服務及財政部發布的立法會簡報,VASP 發牌申請人將被要求遵守證監會作為發牌條件施加的一套強有力的監管要求。投資者保護將包括但不限于:

考慮VASP牌照申請人的公司和管理結構;

業務模式健全,有詳細的風險管理政策和其他上市及反市場操縱措施;和

VASP牌照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有足夠的財務資源(尚未指定最低金額)。在牌照制度的初始階段(持續時間未指定),獲得牌照的VASP 只能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金色財經注:個人專業投資者需持有港幣800萬(或等值外幣)以上投資組合;信托法團需持有港幣4000萬(或等值外幣)以上的總資產;法團或合伙需持有港幣800萬(或等值外幣)以上投資組合或港幣4000萬(或等值外幣)以上總資產]。將此規定作為發牌條件,可讓證監會在需要調整時靈活作出更改,而無需修訂該條例。

2022 年 1 月,香港證監會與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銀行業監管機構)(“金管局”)就中介機構的虛擬資產相關活動發布聯合通告 。該通告展示了香港證監會和金管局對與增值稅相關活動的不同監管方式,并對以下類別的增值稅相關活動規定了不同的要求:產品分銷、提供交易服務和提供咨詢服務。

例如,在產品分銷方面,復雜的VA產品可能只提供給專業投資者,中介人一般需要在中介人平臺交易前評估客戶是否對VA相關產品有足夠的知識和經驗。此規則的一個例外是客戶是機構專業投資者或合格的公司專業投資者。該通告規定了在指定交易所交易的交易所交易VA衍生產品的例外情況,以及在指定司法管轄區授權或批準由相應監管機構向散戶投資者發售并在指定交易所交易的基于期貨的VA ETF——僅限專業投資者的限制不適用于這些產品的分銷。

香港證監會將獲得廣泛的監督和干預權力,包括以下權力:

進入獲得牌照的 VASP 和相關實體的營業場所進行例行檢查并要求出示文件;

調查違規行為;

如有違規行為,將實施行政制裁(包括譴責、補救行動令、民事處罰以及吊銷或吊銷牌照);和

在情況允許的情況下,對獲得牌照的 VASP 及其關聯實體的運營施加限制和禁止。

未獲牌在香港經營 VA 交易所,或在沒有合理辯解的情況下向香港公眾積極推銷(無論是在香港還是其他地方)未在香港獲得牌照的海外VA交易所的服務,一經公訴定罪,可處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七年,如屬持續罪行,則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另處罰款港幣100,000元。即席判決(金色財經注:即席判決是普通法中的一種可以不必起訴而由法官依簡易程序作出的判決)將被處以500,000港元的罰款和最長兩年的監禁,并在犯罪持續期間的每一天另處罰款10,000 港元。

以下是新VASP監管制度的當前預期時間表。

1、任命負責 AML/CFT 合規的負責人員,因為每個 VASP 申請人都需要至少有兩名負責人員來監督獲得牌照的VASP的運營,并確保符合 AML/CTF 和其他監管要求。

2、制定內部反洗錢政策、程序和控制措施——包括風險評估、客戶盡職調查措施(即了解你的客戶要求)、持續監控客戶、可疑交易報告、記錄保存以及對員工進行充分的監管要求培訓。

金色早8點

Odaily星球日報

歐科云鏈

澎湃新聞

Arcane Labs

深潮TechFlow

MarsBit

BTCStudy

鏈得得

Tags:VASASP虛擬資產數字貨幣VAS價格kaspa幣走勢圖虛擬資產nftdds幣數字貨幣騙局

幣安交易所app下載
詳解Sui密碼學中的錢包規范_BSP

作者:SophonLabsSui 遵循加密貨幣行業廣泛接受的錢包規范,如 BIP-32 (及其變體,SLIP-0010 ).

1900/1/1 0:00:00
比特幣「新文化運動」:NFT 正增加網絡用例、為礦工創收_比特幣

圖片來源:由 Maze AI 生成過去兩周,一個名為 Ordinals 的 NFT 協議在比特幣網絡備受關注.

1900/1/1 0:00:00
NFT:在數字對象中存儲價值_NFT

文章作者:Derek Edws & Collab+Currency管理合伙人 使用NFT存儲價值資產 第一部分:注意力網絡 在信息豐富的時代.

1900/1/1 0:00:00
Web3與AI時代 如何創造“不可被替代”的價值?_WEB

原文:The Most ‘Humane’ Values: How to Create irreplaceable Value in the Age of Web 3.

1900/1/1 0:00:00
全球視角:虛擬貨幣政策評估之加拿大「開放型」_加密貨幣

近年來,隨著虛擬貨幣的迅速發展,全球各地區相繼出臺了不同的監管政策,郭律師團隊為大家收集了相關新聞簡訊,整理了“全球對虛擬貨幣的政策”系列文章,帶大家了解全球各地區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態度.

1900/1/1 0:00:00
賬戶抽象:再次興起的背景、工作原理_以太坊

貢獻者: Hahaho@DAOrayaki審核者:shaun @DAOrayaki播客地址:https://m.ximalaya.

1900/1/1 0:00:00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