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中國幣圈的散戶慣于自嘲,韭菜、搬磚、苦逼等等不一而足,但其實大可不必。因為幾乎所有的區塊鏈項目,都要或多或少投散戶投資者所好。從這個意義上說,散戶才是幣圈的上帝。
只是做上帝,破財總是免不了的。跟硬核技術、大咖站臺相比,區塊鏈治理這個話題缺少熱度,個人投資者對其關注度不高。但是在我看來,這多少是上帝們看走眼的地方。
作者:劉毅,RandomCapital合伙人來源:鏈聞ChainNews
為什么要關注治理?治理是什么?
原因其實很簡單:在區塊鏈行業,所有的技術都是開源的。突破性的技術除了要承擔不成熟的風險以外,最多能帶來一定的先發優勢。至于說大咖,誰也沒跟項目簽賣身契,是走是留還不是憑自愿。也許你覺得這些都無所謂,反正就是搏個短線,管他是真是假、是去是留。所以如果你是短線投資者,區塊鏈治理這個話題可以說與你無關。因為治理要以法制代替人治,確保區塊鏈項目的長治久安。如果你關注某個幣2、3年以后的未來,那么治理就比技術更為重要。
本文討論治理,需要回答的第一個問題就是:什么是治理?
簡單說,治理就是一個組織如何做決策。這會引發第零個問題:組織為什么要做決策?原因在于任何事物都必然具有續存的目的和能力。達爾文說:生存能力最強的物種不一定最強壯,或者最聰明,而是要最快地適應環境變化。把物種換成組織,同樣成立。所以組織做決策就是為了不斷改變自身,適應環境,達到生存和發展的目的。
加密協議是用密碼學技術實現的一組交易規則。由這組交易規則定義了一個數字產品或服務的市場,該市場具有交易成本優勢,可以實現交易活動的聚集,建立起網絡效應。
為了與非特定的開放市場區隔,我把加密協議定義的市場稱為「加密經濟體」,加密協議可以看作是加密經濟體的法律。加密協議經濟體可以有數量眾多、角色不同的參與者,參與加密協議的目的是獲得經濟激勵。參與者通常是匿名的,而且沒有中心。去中心的好處就是自由而且公平,誰不能控制別人,也不會被別人所控制。
成熟的組織形式,比如國家、企業、協會都有憲法或者章程,憲法或者章程最主要的內容就是說明組織怎么做決策,誰說了算或者怎么投票等等。去中心化組織是人類社會最近10年產生的新型組織,歷史經驗幾乎為0。那么去中心化組織怎么才能高效、公平地如何做出有利于生存和發展的決策?這就是本文要討論的主題。而理解此主題,需要先了解網絡效應。
讀懂網絡效應
網絡效應是指產品或服務的效用隨著用戶增長而增加的機制。互聯網平臺和加密協議經濟體都必須有顯著的網絡效應。或者反過來說,沒有網絡效應,或者只有很微弱的網絡效應的經濟活動,做不成大型互聯網平臺,也沒必要用加密協議來實現。
我們現在理解網絡效應非常容易,因為日常使用的很多產品服務都具有網絡效應,比如手機、微信、淘寶、支付寶、比特幣都有網絡效應,都具有使用者越多,產品和服務就變得更有用或者更好用的機制。
但是稍微深入想一想,微信和淘寶的網絡效應一樣嗎?顯然是不一樣的,跟我有聯系的人都開始用微信,所以微信對我的用處就越來越大。淘寶則是買家多了就聚集更多商家,商家多競爭激烈,就提高性價比和服務體驗,又吸引更多的買家。所以雖說都是網絡效應,但是機制并不一樣。
那么網絡效應有多少種類型呢?有研究者歸位3種的、或者5種的,還有人分成13種,我們這里不深入談了。不同的網絡效應,網絡價值隨用戶增長的函數也不一樣。
網絡效應最有名的量化公式是梅特卡夫定律,即網絡價值與用戶數量的平方成正比。用n代表用戶數量,通訊網絡價值正比于n*(n-1),當n足夠大時,n*(n-1)約等于n的平方。
梅特卡夫定律是直觀推論,其實深入想一想就知道它并不準確。因為通訊網絡可以越來越大,甚至覆蓋所有人,但每個人能夠維持的人際關系數量,是很小的數字。
比如微信有10億活躍用戶,但是不論有多么方便,你都不會跟所有微信用戶產生聯系,而只會聯系其中極小的一部分,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受時間精力、認知能力的限制。所以網絡價值不可能一直按照n平方的趨勢增長,而且到達一定程度,增長趨勢會放緩。研究表明,有些互聯網業務的網絡效應是n*log(n),還有的是S曲線。S曲線是網絡價值隨用戶增長,是先慢后快的指數型增長,達到飽和之后增長速度趨緩。
無論網絡效應的數量關系是什么,都有類似的重要特征。那就是網絡效應的增長都是剛開始很慢,當到達一定規模之后開始快速增長,增長速度遠超線性增長。這個又慢到快的轉折點,一般被稱為關鍵規模或者引爆點。網絡效應增長的關鍵,是要想法設法突破關鍵規模。
研究:香港在加密貨幣領域應效仿新加坡和日本:金色財經報道,香港立法會研究室進行的一項政府研究表明,香港在開發和采用Web3技術和加密技術方面應借鑒日本和新加坡等國家的經驗。該研究強調,香港可以借鑒Web3領域先行者的經驗作為自身發展的政策指南,并強調香港在Web3發展方面落后于東亞和海灣國家的擔憂。它特別指出了日本的Web3國家戰略、新加坡對區塊鏈用例的關注以及韓國的元宇宙戰略作為值得考慮的例子。該研究呼吁提供更多的法律明確性,以創造一個有利于Web3技術的環境,包括解決與DAO、NFT相關的問題。
它還敦促香港立法會趕上其他國家虛擬宇宙相關的發展,并探索如何將類似虛擬宇宙的解決方案應用于各個行業。[2023/6/22 21:53:33]
治理的目標是什么?
了解了網絡效應,我們就可以回答加密協議治理的首要問題:治理的目標是什么?或者換個角度:怎么來評判成功的治理和失敗的治理?
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加密協議治理的目標是令加密經濟體長期網絡效應最大化,而且這個目標的實現程度可以用內置通證的總流通市值來衡量。
理由很簡單,因為我們前面定義過,加密協議的參與者的目的是獲得經濟激勵,而加密協議機制設計令參與各方的激勵都直接來自于通證,因此治理的目標就是長期提高通證的價值。更具體地說,能長期推高通證總市值的治理就是成功的。目標非常清晰,但是有個需要注意的地方,就是長期性,不能為短期推升通證價格而傷害經濟體的網絡效應。所以治理的目標不能等同于「拉盤就是最大的共識」。因為凡是拉盤,必然要伴隨獲利了解。這樣價格操控行為,只會經濟體運作造成一些干擾,完全沒有推動網絡效應的作用。
可能有部分同行不同意我提出的治理目標,認為加密協議不僅僅是經濟現象,而是具有某種道德的、甚至的目的。我只能說那是出發點不同,而且要達到道德或者的目的,就超出了機制設計研究的范疇,不是我所能理解的事了。
誰會參與治理?
確立了治理目標后,為深入討論治理過程。我們介紹一下加密協議經濟體的結構和主要的參與者。可以參考下圖,展示了加密經濟體的典型結構。
首先是有開發者開發、改進加密協議,并發行通證。早期會有風險投資為開發者提供資助,以獲得一部分通證。加密協議定義數字產品或服務的市場交易規則。最常見的雙邊市場有提供服務的一方和使用服務的一方,還有驗證人來保障加密協議的安全。通證具有價值和價格后在二級市場流通,投資者買入通證并期待升值,投資者可以分為長期投資者和短期投資者。用戶為使用服務需要從市場上購買通證。服務提供商和驗證人可以在市場上賣出通證,以支付服務成本并兌現利潤。
請注意,加密協議經濟體的結構并非千篇一律,與上面介紹的典型結構相比,有的更復雜,也有的更簡單。例如比特幣等單純的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和礦工是同一個角色。對于多邊市場結構,除了服務提供商和使用者以外,還可能有中介、擔保人等角色介入交易過程。
目標清晰之后,誰來參與治理的問題就比較容易回答,就是應該由長期利益相關人來參與治理。因為他們的利益跟通證價格長期增長的目標是一致的,這跟國家的治理權只會賦予公民,而不會賦予游客一樣。而且長期利益相關人,應該著眼與未來,而不是過去。例如服務提供商,即便他在經濟體內有長期服務的歷史,在出于某種原因決定離開之時,他也完全可能做出損害整體利益的行為,而且這樣的情況很難進行預測。因此,我們更希望是未來跟整體利益一致的人來決定加密協議的未來。
但是怎么區分未來的長期利益相關人呢?比較明確的是開發者,開發者為開發加密協議投入了時間精力,傾注了創業熱情,而且通常擁有很大一部分通證,并帶有有長期的鎖倉承諾。因此開發者在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尤其是在項目的早期充當「仁慈獨裁者」,一般都可以被廣泛認同。
還有就是投資者,可以通過Staking證明自己是未來的長期利益相關人。服務提供商和服務使用者如果重視加密經濟體的長期發展,應該持有相當數量的通證并參與Staking或者委托,而不應被直接賦予治理權。早期投資者最終會變成長期投資者和短期投資者,而短期投資者跟加密協議的長期網絡效應無關,所以不在考慮范圍內。
綜上所述,長期看來加密協議治理的核心角色是長期持幣者,對于PoS鏈就是驗證人和委托人。在加密協議發展的初期,開發者可以臨時充當核心治理角色。
加密協議治理過程和現狀
下面我們介紹一下加密協議治理的一般過程和發展現狀。
以比特幣為例,首先治理的基礎是廣泛參與的討論,在bitcointalk、reddit的網絡社區、大大小小的會議、眾多的媒體上發表看法、討論甚至爭論問題。研究者會針對某個特定專題,例如隱私、性能或者更一般化的簽名方案、P2P通信協議等,進行研究,并發表研究成果。
美聯儲公布主賬戶申請人名單,Kraken、Custodia等加密公司在列:6月17日消息,美聯儲官方網站顯示,截至2023年5月31日,多家加密銀行和加密公司在列主賬戶申請人名單,包括加密交易所Kraken、區塊鏈支付公司Fnality、加密銀行Custodia、數字銀行FV Bank。美聯儲曾在今年三月拒絕Custodia加入美聯儲系統的請求,理由是該銀行專注于比特幣。[2023/6/17 21:43:59]
對比特幣協議的改進建議以BIP的形式呈現。重要的BIP會引發比特幣社區的關注,并引發更為廣泛的討論。開發者可以實現某個BIP。目前比特幣沒有正式的對開發者進行資助的流程。Dash/Monero等加密貨幣社區,有標準的流程來決定是否以及如何對開發者提供資金支持。
在協議改進實現之后,就來到去中心化治理最關鍵的步驟:由誰以及如何決定BIP部署上線,成為比特幣協議的一部分。比特幣的治理在這一關鍵環節非常含混不清,大致可以描述為核心開發者根據已經達成的廣大社區共識來決定是否上線BIP。什么才是廣泛的共識?是否已經達成了廣泛共識?沒有明確的標準,這在持續近三年之久的「大區塊vs.隔離見證」的爭議中表現得尤其明顯。
以太坊的治理過程與比特幣非常類似,可能唯一重要的區別在于V神在以太坊社區的巨大影響力,使得V神支持的協議改進更容易達成共識。由于這一類的治理過程的最終結果是實施分叉,不妨稱之為分叉治理。
分叉治理具有明顯的缺陷。最大的問題是治理過程含混不清,因此效率很低、難于改進而且很容易陷入爭議。例如以太坊圍繞ProgPoW的冗長肥皂劇就是混亂無序治理的必然結果,沒有清晰的治理過程,類似的肥皂劇就會反復上演。
治理總體流程如上圖左側所示,其中綠色的4個過程,也就是討論、提案、資助決策和升級決策屬于加密協議治理。
針對分叉治理的缺陷,Decred首創了鏈上治理。也就是Decred通證的持有人通過鏈上交易對提案進行投票表決,表決通過的提案才能部署上線。EOS和Tezos也對鏈上治理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上圖右側對去中心化治理的現狀劃分的象限。比特幣、門羅幣、以太坊和波場等采用分叉治理方式。EOS和Tezos兩個智能合約平臺采用鏈上治理。Decred是加密貨幣應用,它實現了部分鏈上治理。Polkadot和Cosmos都不同程度上實現了鏈上治理,并且通過Substrate和CosmosSDK開發工具,把鏈上治理能力賦予了平行鏈和分區鏈,也就是以獨立區塊鏈形態存在的去中心化應用。
比特幣治理
對于如何決定比特幣協議的升級,中本聰的初始的設想是算力投票,即所謂「oneCPUonevote」。理由是算力是不可偽造的,而且礦工是比特幣的主要的利益相關群體。但是很有可能,中本聰沒有預見到專用ASIC礦機出現,將個人電腦完全擠出了挖礦競爭,并形成了幾大礦池壟斷算力的現狀。
比特幣的利益相關群體主要有四個:礦工、開發者、用戶和企業。他們有一致的利益,也有相互沖突的利益。例如幾乎全部參與者都受益于比特幣長期價格上漲。但是用戶希望交易費越低越好,而礦工希望交易費越高越好。由于利益沖突,各方對比特幣協議演進會出現不同的意見,而且四方都有影響協議研究的能力和途徑。基于比特幣分叉博弈的歷史,目前看來對協議演進影響里最大的是比特幣核心,而不是礦工。
首先必須承認,比特幣是第一個去中心化的加密協議,也首次實現了對加密協議的去中心化治理,是開天劈地式的創新。但是同樣應該看到,作為加密協議的始祖,比特幣受到它所處時代的限制。10年之后看,有很多不足。其中在治理方面,如前文所述,最大的缺點是低效和含混不清。由此帶來的問題就是比特幣的進化速度極慢。
有人說比特幣的升級緩慢是有意為之,是為了避免如此重要的價值存儲協議承擔過多風險。對此我不敢茍同,因為高效和審慎并不沖突。對于有助于比特幣長期網絡效應增長的改進建議,例如Schnorr簽名,應該對那個開發團隊進行資助?進行哪些測試和代碼審查?如果有高效的決策機制,都是可以快速高質量推進的工作。而含混不清、缺乏效率的過程拉長到數年,并不能因此獲得更高質量的軟件和更有把握的升級。
比特幣對于治理參與者沒有激勵,甚至對核心開發者都沒有資助。現在大部分的比特幣核心開發者被同一家商業公司所雇傭,如何能指望他們對比特幣的未來走向不偏不倚?此外,絕大部分的比特幣持幣者沒有參與進治理過程,成了名副其實的「沉默的大多數」。比特幣坐擁最大的網絡效應,但是自身發展停滯不前。歷史經驗證明,即便是地跨三洲的大帝國都不可能萬世不竭。如果比特幣繼續固步自封,被趕下王座也只是時間問題。
Chiron Investigations推出加密貨幣恢復系統:金色財經報道,加密公司 Chiron Investigations 宣布推出加密貨幣恢復系統“Crypto Recovery Solutions”,旨在幫助個人和企業在遭遇網絡犯罪事件后找回丟失的數字資產,恢復被盜的加密貨幣。此外,Chiron 還提供追蹤服務,以協助執法機構追查盜竊來源并解決錢包問題。(雅虎財經)[2023/1/10 11:02:59]
Decred治理
正是出于對治理過程的失望,一群比特幣開發者出走創建了Decred。Decred功能上也是點對點電子現金,它的主打特色就有擁有更公平更有效率的治理體系。Decred的創始人Yocom-Piatt說:「比特幣的治理是鏈下的,而且很不正規,礦工擁有了全部權利。我們認為作為利益相關人,加密貨幣用戶應該擁有發言權。如果你持有加密貨幣,而礦工能夠通過對你不利的提案,這樣的體制很不健康。我們希望能夠在持幣者和礦之間接找到權利的平衡點。」
Decred治理分成「鏈上治理」和「鏈下治理」兩個部分:
鏈上治理**的過程是DCR持幣者鎖倉以獲得tickets。tickets有兩個作用,第一個作用是tickets會被隨機選中,對PoW出產的區塊進行投票。如果反對票多,那么區塊里的所有交易被回滾,PoW礦工得不到區塊獎勵。如果贊成票多,那么區塊被認可,PoW礦工得到60%的區塊獎勵,投票者得到30%獎勵,其余10%獎勵進入公共金庫。tickets的第二個作用是對共識協議的升級進行投票,這類投票也是發生在鏈上。Decred的鏈下治理通過名為Politeia的Web網站執行,一是用于決定對公共金庫的資金使用,例如資助開發或者社區活動項目等等;二是對經濟體的大政方針進行決策,例如修改Decred憲法等。跟比特幣治理相比,Decred在加密協議治理方向上進行了重要的探索,也取得了顯著的成果。最大的成果就是把比特幣的含混不清的治理,變成了清晰的治理過程,可以說是書寫了加密協議世界的漢謨拉比法典。而且Decred開發了治理工具,使治理流程自動化,并且降低了參與門檻,使治理的效率大為提高。
但是嚴格地說,對區塊投票是驗證,不屬于治理過程。Decred真正的鏈上治理只有tickets對共識協議升級進行投票這一部分。驗證投票和升級投票不可分割,因為獲得tickets有鎖倉成本,如果沒有驗證獎勵,投票就無法進行。Decred驗證人只能拿到30%的區塊獎勵。后來的純PoS體系里,驗證人同時負責出塊,并獲得更高比例的獎勵。而且Decred的投票過程沒有獎勵,雖然持幣者獲得了tickets,投票的動力仍然不足,造成了Decred的治理的參與度很低。這里面有個比較含混的地方,就是參與度的計算。比如提案的參與度通常能達到30%,是指有30%的tickets參與了投票。但是如果用持票地址來統計,實際參與度常常低于1%。
另外,要獲得tickets需要抵押相當數量的DCR,此要求動態調整,保持總選票數量在4萬張左右。目前票價是120個DCR,大概是3000多美元,門檻比較高。
做直接民主式的加密協議治理都會碰到設定參與門檻的兩難問題。門檻太高參與者太少,但如果門檻太低,參與者多了激勵又不夠分,或者單個參與者得到的激勵太少,沒有動力參與。參與度低,一直是加密協議治理的頑疾。
其實何止加密協議治理,在現實社會,即便是選舉國家領導人這樣的治理頭等大事,在很多國家的投票率都低于50%。人類具有惰性,相比用手,我們更習于慣用腳投票。跟土地、住房、私營企業股權等資產相比,加密貨幣通常具有更好的流動性。如果我不看好某個經濟體的發展,最簡便地應對就是賣幣離場。而積極參與治理,扭轉自己認為不合理的規則,要困難得多,付出的代價也高得多。因此必須要向加密協議治理參與者提供足夠的激勵。指望依靠人們的忠誠度、奉獻精神維持的治理,終究難以為繼。
另外就是Decred的大部分治理過程發生在Politeia網站上,這就使得治理過程可以被網站的運營者審查。抗審查是指任何人都可以平等地參與,不會因為他的個人身份或者數據被歧視或者被拒絕服務。舉個例子,如果比特幣core開發并維護了治理網站,以算力對比特幣的協議升級進行投票。那么對于隔離見證提案,core能不能阻止大區塊派的投票呢?如果能阻止,說明這個治理過程沒有做到抗審查。雖然Politeia定期把網站數據做鏈上存證,力圖實現所謂的審查透明,也就是一旦出現被審查,可以比較容易地發現。但是存證過程本身很難驗證,Politeia網站實際上做不到抗審查。
數據:持有100枚以上ETH的地址數量達到15個月高點:金色財經報道,據Glassnode數據,持有100枚以上ETH的地址數量達到15個月高點,數量為45,135。[2022/8/5 12:04:17]
EOS治理
EOS是特別關注治理的公鏈,EOS社區認為良好的治理包括三個方面:有效地合作、面向效率,以及開放、透明和正直。我認為EOS對加密協議治理的最大貢獻,是把PoS和代議制相結合,創造性地提出了DPoS。
代議制民主源于人類的古老智慧,因為全民直接民主成本過高、效率太低。英國脫歐通過全民公投來決定,但是顯然不能所有的議題都搞全民公投。代議制是人民選出代理人,再由代理人來議定法律或者重大決議。代議制提升決策效率有兩個原因,第一是參與共識的人數大為減少,第二是代理人通常是職業家,他們有更多的資源和知識來議定國家大事。
在DPoS機制下,持幣人不直接參與治理過程,而是通過投票選舉驗證人,由出塊人參與共識,并行使治理權。EOS的出塊人設置為21個,其他節點為備用出塊人。EOS的通脹率是每年5%,其中只有20%,也就是每年增發量的1%分配給出塊人和備用出塊人。相當于是說,EOS生態每年用鑄幣的形式收取了1%稅款,支付給出塊人和備用出塊人,換取他們提供的出塊和治理服務。
在目前的公鏈里,EOS的安全和治理成本是非常低的。究其原因就在于EOS的代理人數量少,雖然激勵總量低,但是分給每位代理人的激勵仍然足夠。但是總體而言,我認為EOS給予共識/治理的激勵水平過低。持幣者沒有分享到激勵,因此對投票選舉漠不關心,大量的選票由交易所代投,再加上一票30投,EOS的出塊人已經被大玩家的聯盟所壟斷。雖然現在看來,EOS的DPoS有去中心化程度低、結盟和賄選等問題,但它稱得上加密協議治理領域的重大突破。后來BPoS、NPoS等都是在DPoS的基礎上進行改良。
EOS治理實踐探索范圍很廣,遠超出了其他加密經濟體。原因在于EOS希望實現一個極具野心的目標:不僅用去中心化保護用戶的資產,而且要讓用戶享有類似于現實社會的資產保護,即避免因為私鑰遺失、黑客攻擊等原因遭受財產損失。如果能夠實現這一目標,互聯網用戶使用加密協議的障礙將大為降低。顯然代碼無法判斷轉賬是購物還是被騙。要獲得類似傳統社會的保障,只能引入人治。為此EOS設立了ECAF,即EOS核心仲裁論壇。遭受攻擊或者騙局的用戶或者智能合約開發者,可向ECAF申訴。ECAF可以做出凍結黑客賬戶等裁決,并交由出塊人執行。
這樣一個看上去很好的設計,實際運轉卻出了很多問題。首先是ECAF的成員是志愿者,他們的能力和時間投入都沒有保障,于是就出現了申訴積壓和仲裁缺乏公信力等問題。而且ECAF和出塊人之間的協作也不順暢,早期出現過出塊人先凍結賬戶,再向ECAF補交申訴的案例。還有過ECAF發出了凍結黑客賬戶的判決,但是個別出塊人未及時執行。黑客利用未盡職出塊人的出塊周期,成功取走了贓款。
總體而言,EOS探索的人治遇到了兩大難題:
一是仲裁組織的產生、更新和自身激勵問題。ECAF和出塊人是制衡關系,因此不能由出塊人選舉或者任命,持幣者也沒有選舉ECAF的動力。成員的任選過程始終缺乏透明度,使得ECAF的權威從一開始就受到質疑。前文說到,ECAF的成員是志愿者,他們的能力和投入仲裁的時間都沒有保障。第二個大的難題是計算機和人的銜接問題。例如對于申訴,仲裁人是否可以全面獲取相關的證據數據。仲裁人的判決,如何安全地傳達給出塊人,再映射為出塊人的計算操作。還有最難的一點,就是依據什么判斷違約或者欺詐。一份機器可以執行的合約,例如TheDAO的1CO合約,項目方認為是代碼有漏洞,被黑客利用。但黑客可以認為既然合約就是這樣寫的,codeislaw,代碼即法律,那就不存在盜取。EOS引入了李嘉圖合約,試圖解決這一問題。李嘉圖合約就是在機器可以執行的合約里附加上人類可以閱讀并理解的合約文本條款。一旦參與者對合約的執行發生爭議,仲裁人可以通過對李嘉圖合約的解讀,判斷誰是誰非。由于ECAF未能有效地履行職責,2019年4月通過的EOS用戶協議取消了ECAF。EOS的人治探索到目前為止,可以說未能成功。但是我必須為EOS鼓掌,區塊鏈項目如果不能探索哪怕一個未知領域,就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
但是我也要吐槽EOS,項目方Block.One公司設計的分配機制對自己過于有利,嚴重擠壓了其他參與方了利益。一方面Block.One通過ICO籌集了40億美金,許諾的10億美金生態投資基金不見動靜,公司卻高價回購股份,給股權投資者幾十倍的回報。每年增發EOS的80%進入eosio.saving賬戶,在積累了3400萬個EOS巨款后,由于沒有適當的用途被銷毀。另一方面,出塊人承擔著維護網絡安全和治理的職責,僅僅靠1%的增發勉強維持,部分備份出塊人入不敷出,怎么可能對治理加大投入?ECAF的失敗,資源不足是原因之一。
美股期貨漲幅擴大,標普500指數期貨漲超1%:行情顯示,美股期貨漲幅擴大,標普500指數期貨漲超1%,納指期貨漲1.6%,道指期貨漲0.02%。[2022/6/24 1:28:38]
Block.One設計的機制就是,唯恐別人多拿,但自己絕對不能少賺。表面上定位很謙虛,只為生態系統提供技術,但是資源都被你拿走了,還能指望別人把生態做起來嗎?
Tezos治理
與Decred類似,Tezos可說是一條主打治理的公鏈,定位是能夠自我改進的加密賬本。Tezos協議向利益相關者提供了可以有效管理協議并實施未來創新的規范過程。所謂的規范過程,就如上圖所示,是由提案、探究、測試和提升四個階段組成的往復循環,全部都發生在鏈上。
我認為目前為止Tezos對加密協議治理有兩個很大的貢獻,一是設立了責權利一體的代理人角色——Baker。Baker是TezosPoS共識的驗證人,負責維護網絡安全,并獲得出塊獎勵。普通持幣者通過把幣委托給Baker,也參與進來,跟Baker分享出塊獎勵。Baker同時也是治理的核心角色,他們有權進行提案和投票。持幣者和Baker是委托-代理關系。持幣者選擇Baker有兩層考慮,第一層是收益,即Baker能否獲得足額的區塊獎勵,這主要依賴運行節點的IT能力和誠實參與共識過程。另外就是Baker給委托人的分成比例,這兩個方面決定了委托人能夠分到多少Staking收益。第二層考慮是治理,也就是哪個Baker更能代表自己的利益訴求。Baker對委托人也非常重視,因為他接受的委托越多,得到區塊獎勵也越多,治理投票權也越大。Tezos在治理方面第二個大的貢獻是實現了全流程的鏈上治理,提案、探究、測試和提升四個階段的治理過程全部在區塊鏈上進行,保證了過程的公開、高效、無許可和抗審查。
VitalikButerin在關于加密協議治理的博文中寫道:「根本原因在于普通投票者只有很小的機會影響選舉,因此要他們出于高尚或者忠誠的目的進行投票顯然動力不足。實際他們會投給能提供最高賄賂的人。」
也就是說,持幣者對收益的關注要遠高于對治理的關注。因此我認為,在代理人充分努力的前提下,機制設計應該讓委托人的收益趨同。也就是代理人穩定運行節點并誠實出塊,系統設定統一的委托人/代理人獎勵分配比例,并將獎勵直接發給委托人。唯其如此,委托人才會從治理層面選擇代理人,代理人也才有動力對治理持續投入資源,并以此作為爭取委托人的手段。
目前Tezos并未設置統一的委托人/代理人獎勵分配比例。但這個不是非常嚴重的問題,因為只要能夠在社區達成共識,Tezos隨時可以對加密協議或者治理過程本身進行調整優化。這就是高效治理的優勢,即凱文.凱利在《科技要什么》書所說的更高的「可進化性」。
Tezos治理的其他缺點,其實也比較勉強。與其說是缺點,不如說是設計選擇。仲裁機制是否必要?是沒有定論的問題。但我認為Tezos應該給Baker賦予仲裁的權利和義務,從而把清晰明確的自動流程,與人類的綜合判斷和應變能力相結合,把加密協議的治理水平推到新的高度。另外智能合約平臺公鏈,都沒有對應用層的治理支持。根本原因在于智能合約是可驗證應用開發技術,而可驗證和可升級存在矛盾。關于這一主題的深入討論,請參見拙作《跨鏈釋放DApp創新潛能》。
Polkadot治理
Polkadot的治理也是全面鏈上治理,被表決的提案不僅僅是對協議修改的描述,而且可以是新協議本身,即被編譯為wasmblob的可執行程序。鏈上投票通過后,新版程序通過區塊鏈分發給驗證人節點,并且自動啟用,升級過程中不會出現分叉。
Polkadot的治理技術,已通過Substrate賦能給了應用,使去中心化應用可以演進出適合自身的治理過程。而且治理過程都通過開源代碼實現的,可以很容易地相互借鑒。基于令人嘆為觀止的技術,Polkadot在鏈上治理能力方面一騎絕塵,正在進行大量的創新和探索。
Polkadot主網的治理過程圍繞提案和投票展開。提案可以由普通的持幣者提出,也可以由理事會提出。理事會是持幣者選出的,持幣者可以給任意多的理事候選人投票。每個選舉周期的得票最多的人進入理事會,替換任職時間最長的理事,得票第二多的人票數保留,其他候選人選票清零。每位理事都具有對其他理事提案的否決權,但不能連續使用。理事會通過的提案進入全民公決,而且只有被多數人反對才會被否決。
普通持幣者的提案進入提案隊列,等待其他持幣者的支持。每隔一段時間,支持量最大的提案進入全民公決。普通持幣者的提案要獲得多數支持才能通過。在全面公決投票中,持幣者可以選擇鎖倉系數,范圍從1-6,實際投出的票數是他持有的DOT數量乘以鎖倉系數。如果投票結果跟投票者的選擇一致,那么投票者的DOT將被鎖定,鎖定時間=常數*鎖倉系數。如果投票結果跟投票者的選擇相反,則無需鎖倉。這樣的計票方式,是為了讓長期持幣者獲得更大權重。
Polkadot治理內建了對少數群體權利的保護。從投票結果確認到提案上線之間有緩沖期。在緩沖期內,敗選的一方可以選擇賣幣離場,而勝選的一方的幣被鎖定。
這讓我想起在古代希臘,不認可城邦治理的人可以組織起來離開城邦,到其他地方建立殖民地。我把這樣的權利稱之為退出權。但是在近現代,已經沒有適合人類居住的無主之地,對外殖民形態的退出權不復存在。對少數人權利的保障成了民主的難題。但是在數字世界,空間是無限的,容得下所有的異見群體。Polkadot通過緩沖期來保護少數群體權利,是很棒的創新。
但是應該看到,緩沖期機制只能對投資者類型的少數群體提供保護。但是經濟體內的服務提供商和服務使用者,不能通過賣出通證這樣的簡便方式全身而退。對于他們,分叉才是更好的退出權。關于分叉,我們稍后再深入討論。
從流程可以看出,Polkadot試圖實現代議制和直接民主混合的模式。理事會和持幣者都有提案權,理事會提案更容易通過,但是最終的決策權屬于持幣者。由于缺乏激勵,我預計Polkadot治理參與度會非常低。理事會成員有很大的權利,但沒有相應的激勵機制,是否可行有待驗證。由于PolkadotRelay共享安全池設計,在上線一段時間以后,會有幾千甚至上萬個驗證人。如果給驗證人賦予治理的職責,這個數量實在是太多了。從社會治理經驗看,議會比較理想的人數是幾百。而加密協議是特定目的市場,參與者的復雜度和差異性遠遠低于現實社會。我認為加密協議的治理代理人,比較合適的數量是幾十到上百個。因此未來Polkadot也很難將驗證人作為治理的代理人。
分叉是雙刃劍
這一小節,我們探討分叉對加密協議的網絡效應有何影響,以及對治理有什么意義。
首先,社區對加密協議升級的爭議久拖不決,是很糟糕的情況。既然有不可調和的矛盾,就沒有必要在一口鍋里吃飯。通過分叉,爭論不休的兩方都可以輕裝前進,各自追求自己的目標。分叉是加密協議獨有的快速進化方式。生物進化是DNA復制出錯產生變異,有性繁殖通過基因重組增加了更多的變化。加密協議也在分叉過程中發生變異。不同于DNA突變的隨機試錯,加密協議的變異是深思熟慮的結果,而且每次分叉都形成新的「加密協議物種」。分叉可以繼承原鏈的數據和參與者,網絡效應不必從零開始重建,試錯成本遠遠低于推倒重來。
第二個觀點是可分叉性是去中心化的守護神。去中心化不是要項目團隊限制自己的貢獻和影響力。項目團隊應該確保加密協議是可分叉的,并且了解可分叉性對自身行動的約束,從而公平地參與經濟體建設,與其他參與者共擔風險,也共享成功。加密協議的其他參與方,包括服務提供方、服務使用者和驗證人在對加密協議網絡效應的增長有真金白銀的投入,他們都應該密切關注加密協議的可分叉性,對可能降低或者破壞可分叉性的升級心懷警惕。如果開發團隊、巨鯨或者卡特爾試圖控制加密協議,不公平地擠壓其他參與方的權利,其他參與方可以利用分叉形成新的加密協議經濟體,剔除壟斷者,保護自己的利益。但是加密協議的可分叉性不易感知、不易驗證。加密協議研究者應該深入研究可分叉性,推出簡潔實用的可分叉性驗證方法甚至測度工具,方便加密經濟體參與者觀察和比較協議的可分叉性。
前面兩個觀點是可分叉性的價值和意義,但分叉是把雙刃劍。
首先是網絡一分為二,服務提供商、服務使用者和驗證人被分成了兩個群體。由于網絡效應通常是超線性增長,因此兩個新網絡的價值之和會低于老網絡。而且分叉常常伴隨對正統的爭奪甚至互相攻擊,給經濟體的運行造成干擾。甚至有不負責的分叉,拒絕加入重放保護,置用戶的資產于危險的境地。PoW鏈分叉之后會產生兩種加密貨幣,用戶1:1獲得。由于錢包和交易所提供幣的分離會有滯后,而且很多用戶不急于交易,分叉幣實的交易深度很淺,容易被炒家利用,做拉盤-砸盤的價格操控。甚至有一些分叉幣沒有獨立的價值主張和演進方向,純粹為了市場炒作進行分叉。
治理的原則和最佳實踐
通過總結過去十年加密協議治理的經驗和教訓,我希望能夠總結出一些原則和最佳實踐。但是目前看來,離達到這一目標還有很遠的距離,在此只能談一些不太系統的想法。
我們中國人對西方議會辯論和選舉中的相互攻殲頗不以為然,豈不知一團和氣才是治理的大害。加密協議的威力就在于把經濟活動從企業的管理協調改變為自由市場競爭,治理也不例外。
良好的治理應該是自由競爭的市場。競爭者是能力、聲望、收益三位一體的治理代理人。治理代理人努力參與治理,為加密經濟體的長期網絡效應增長獻計獻策、保駕護航。持幣者選擇最能代表自身利益訴求,也最盡責的代理人作為自己的代理,并與他分享治理收益。有能力和聲望的代理人獲得更高的收益,從而有意愿也有可能向治理活動投入更多資源。
治理代理人之間應該存在根本性的利益沖突,他人所失、即我所得。這樣就使得治理代理人很難濫竽充數,因為不盡責會被其他代理人揭露攻擊,導致聲望和收益受損。
雖然我們可以試圖以經濟激勵,引導治理代理人的行為。但是如果完全放棄價值觀,把經濟體的治理交給一群唯利是圖、隨時準備鉆空子的人手中,恐怕比盲人騎瞎馬還要危險。代理人和持幣者是典型的代理-委托關系,代理人負有受托責任。
索羅斯說:「代理問題已經被經濟學家廣泛研究過,但完全是從契約和經濟激勵的角度出發,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倫理和價值觀問題。而排除倫理因素,問題就變得難以駕馭。如果人們失去誠實和正直的價值取向,就只會日漸被經濟動機所驅使。所以我相信,排除倫理道德和價值觀,僅僅從經濟角度,無論是機制設計還是激勵相容,都不能徹底解決委托-代理問題。」
加密協議經濟體從誕生起,就需要具有價值觀,而且價值觀應該包含誠信和公平等要素。加密協議的創始人團隊,對于經濟體價值觀的形成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加密協議治理大多圍繞投票展開,但投票是萬能的嗎?顯然不是。舉個例子,大多數經濟體都存在嚴重的貧富分化。如果有人提出「均貧富」提案,并訴諸一人一票式的全民公決,則很有可能會通過。但是大家都知道,私有財產不受保護,經濟發展的最大內在動力就消失了。均貧富短期讓部分人受益,但是會嚴重傷害長期的整體利益。這樣的錯誤決策并不罕見,例如在南非,就正在上演。
去中心化治理的加密經濟體如何防止短視的題案被通過呢?有兩個可能的解決方案,但都不完美。第一個方案是在治理流程之上還有「超級權利」,掌握在被社區廣泛信任的個人手中。超級權利不應用于日常治理,但可以在特殊情況下行使否決權。這個方案的弊端是顯而易見的,超級權利幾乎不能被控制。可以認為VitalikButerin在以太坊社區握有超級權利,這在一定程度上是以太坊社區的幸運,但不是所有的加密協議社區都有一個VitalikButerin。更切實的方案是把協議分級和分類,越是涉及基礎協議的修改就需要更高的投票率和更高的通過率。驗證人和委托人有利益沖突的提案,應該交由全體持幣者公決。但是即便如此,提案的分層和分類、投票規則等都可以通過治理修改,因此并不能保證通過的提案都符合加密經濟體的長期整體利益。
加密協議如果違背去中心化的原則,對成員實施準入,或者執行某種審查甚至歧視,是否應該受到譴責?對此我們應該注意到加密經濟體和現實社會的不同。例如在世界的某些國家和地區,女性受到歧視,一些基本權利被剝奪。那么對于這些地區的女性,她們幾乎不可能無代價地離開,去不歧視女性的國家生活。但是對于加密經濟體,加入和離開都是自愿的,而且通常而言代價不高。
加密經濟體的治理目的是為了擴大網絡效應,奉行審查和歧視,必然遭受部分人的反感,不利于網絡效應的擴大。因此我認為,總體而言,加密協議對經濟活動的滲透,會推動社會向更開放、更公平、更自由的方向發展。在此過程中,不免出現一些另類的經濟體,代表某些特殊群體的共識,都不必奇怪。還有就是部分經濟體會選擇符合某個國家的法律規定,接受監管。這些都是社區自己的選擇,到底是對是錯,所謂適者生存,市場會給出答案。
加密經濟體已經習慣于為安全支付成本,也將會習慣為治理付出成本。通過控制治理代理人的數量,提高治理的效率,加密經濟體的治理成本可以非常低,例如每年增發1%-2%用于安全和治理激勵,這遠遠低于現實社會的國防開支、議會開支和政府行政開支。未來希望有研究者對主要加密經濟體的安全和治理成本做量化分析和比較,逐漸在加密社區建立起對適當治理成本的共識。
Web3是更自由、更開放、更安全、更公平的新一代互聯網。從計算架構角度看,Web3是無服務器的、去中心化的互聯網。在Web3的網絡中,參與者或者說節點是平等的,沒有服務器和客戶端的區分,所有節點都或多或少參與網絡共識的形成和記錄。
Web3是由眾多相互聯系、相互依存的加密協議構成的生態系統,互聯網用戶以自行生成的身份ID使用加密協議,通過加密協議直接控制自己的數字資產,參與各種交易活動,并或深或淺地參與加密協議治理過程。Web3能夠讓互聯網用戶掌握自己的數字身份、資產和數據。我所在的投資機構——RandomCapital隨機資本,定位是中國Web3創業項目投資基金。歡迎大家掃上圖的二維碼,加我的微信,一起討論各種Web3創業話題。
Tezos
Tez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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