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區塊鏈,天使還是惡魔?
目前社會上對區塊鏈的看法有兩種極端,第一種是認為區塊鏈是未來,是非常偉大的創新,是繼互聯網之后最偉大的科技革命;另外一種看法則認為區塊鏈沒有實際意義,無法落地,現在的區塊鏈項目都是些騙子項目。其實人們對于區塊鏈技術本身是沒有那么大疑問的,比如目前你能想到的互聯網的巨頭企業都已經紛紛的投入資金、人才、精力來進行區塊鏈項目的研發,有很多項目方甚至已經拿出了產品的原型。而且國家層面也多次提到區塊鏈,有地方政府已經將發展區塊鏈寫入政府工作報告;我相信即使是普通人,也是認可區塊鏈技術的,當然如果單純只論技術的話。人們真正有分歧的地方,在于融資。二、融資,還是不融資?
關于區塊鏈項目的融資,圈內有很多人說,區塊鏈離不開融資,鏈和幣是無法分離的,說區塊鏈最本質的作用就是發幣。但是也有很多人說,區塊鏈和發幣融資是可以分開的。你看那些大企業,絕大多數是沒有發幣,只是做單純的技術積累和產品開發,即使有少部分發了幣,但是幣不對外公開融資。對于融資這件事,國家的態度是非常明確的,在《關于對代幣發行融資開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整治辦函中早就已經定了性——凡是涉及到數字貨幣融資的都是非法集資。國家頒布的條文是這么寫的: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自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這種簡單粗暴的定位是正確的嗎?有利于行業的發展嗎?未來會解禁嗎?國家出臺這個政策是有原因的,而且是在特殊的時機中頒布的,當時處于ICO最狂熱的時候,各種騙子項目橫行,已經對市場形成了很大的沖擊。關于ICO是不是非法集資,其實需要我們思考更深層的問題:當我們參與ICO的時候,當我們付出金錢的同時,我們得到的是什么?大眾期待自己得到的是什么?無論是那些不知名的小幣種,還是我們所熟知的EOS、ETH,當我們通過ICO獲得這些代幣的時候,我們根本就沒有想到用它來做什么。比如說你可以試著回答,你期望獲得EOS之后用它做什么?你期望得到ETH之后用它來做什么?目前絕大部分ICO的代幣,真正的實際用途非常少,大多數人付出金錢的對價,就是希望得到一個增值的潛力,如此而已。三、融資,需要先確定金錢對價背后的權益
區塊鏈基礎設施公司QuickNode增加對XRP Ledger的支持:金色財經報道,區塊鏈基礎設施公司QuickNode正在增加對XRP Ledger的支持,使其可用于使用其平臺的開發者。QuickNode表示,XRPL有廣泛的用途,包括代幣化、CBDCs、DeFi和穩定幣。
今年1月,QuickNode獲得了6000萬美元的B輪融資,使該公司的估值達到8億美元。[2023/7/1 22:11:26]
付出金錢,與得到增值,這兩件事之間需要一個載體。這個載體背后必須要有明確的權益支撐,如果沒有權益支撐,如果任何事物都可以當這個載體的話,那就必然會出現惡意的炒作,比如當年的炒郁金香,比如現在的炒鞋、炒內衣。目前的數字貨幣大體上可以分為三種:第1種是像比特幣這種具有支付功能,本身定位就是貨幣;第2種本質上是使用權,比如說BNB、交易平臺的點卡、以太坊的gas、各個商家發行的積分等等;第3種是傳統資產的通證化,比如說股權、信托,這類項目目前比較少,未來可能會成為主流。我們從后往前一個一個分析,第3種情況傳統資產的通證化,目前市場上還很少,我們可以暫時不討論;目前市面上進行ICO融資的,一般都屬于第2種,也就是說這時的Token對應的是使用權。比如說當你買BNB的時候,BNB可以用來抵扣手續費,那么你本質上其實是買的手續費打折的折扣券;當你購買以太坊用于支付gas費用的時候,你其實是在用以太坊交“過路費”;當通證背后的權益是使用權的時候,這時的Token有點類似于我們傳統意義上的商品,你付出的是金錢,得到的是商品,以及商品可以實現的功能。當利用這種Token進行融資的時候,其實本質相當于是商品的預售。預售模式在我們的生活中很常見,比如說我們身邊總有那些美發店、蛋糕店、網吧,很多都是采用的預售模式,你先充值,然后我給你一個積分或者一張卡,這卡里面有等額的額,你可以想這個金額只用來享受等值的服務。預售的風險有多大,相信大家都知道,新聞里經常能傳出美發店、蛋糕店、網吧跑路的消息,客戶充值的費用無法退還。如果說這種傳統預售模式的風險就已經這么大了,那么帶有金融屬性的預售模式風險更大。更重要的是,如果你把這些Token當作一種商品的話,那么這種商品根本就不應該有價格波動,商品就不應該用來融資,商品就不應該有二級市場。這就是國家為什么明確禁止所有的數字貨幣融資,把所有的數字貨幣融資都列為非法集資的原因。從最底層的原理看,國家明確禁止ICO是有道理的。四、不融資,很多項目也可以生存
納斯達克與R3合作在Corda區塊鏈上建立數字資產市場平臺: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宣布與R3合作,在Corda區塊鏈上建立數字資產市場平臺。資本市場參與者可使用Corda區塊鏈來支持數字資產的發行、交易、結算和托管。(CoinDesk)[2020/4/29]
我在文章《比特幣都沒有融資,你憑什么融資?》當中有提到,作為數字貨幣之首的比特幣,整個發展過程當中就一直沒有融資。以中本聰的實力,如果他想融資應該是沒有問題的,但他沒有選擇融資模式。比特幣早期都是參與挖礦獲得的,當你參與挖礦的時候,你其實也間接參與了比特幣的生態建設,作為回報,你可以得到BTC,只不過這個時候發放的BTC是沒有價格的,準確來說是只有價值沒有價格的。雖然這個時候只有價值沒有價格,前期的開發者靠興趣、熱愛和眼光參與到項目當中來,但是隨著項目的發展,隨著項目上積累的智慧、能力、功能、生態越來越多越來越豐富,價值積累超過了某一個臨界點,這個時候代幣就會產生價格。這時的價格是自然產生的,而不是由上交易所由二級市場強行催生出來的。有了價格之后,激勵作用更加明顯,項目的價值凝結會越來越多,發展越來越加速,這樣形成這么一個有機的循環。而之前很長一段時間,義務貢獻價值沒有獲得收益的開發者、參與方,這時才獲得真正可以變現的激勵,他們之前付出的價值才得到反饋,他們承擔了風險,付出了勞動,現在獲得了收獲。當比特幣有了價格之后,項目方和其它生態參與者就可以通過賣出代幣,來解決項目發展的資金問題,從而不需要融資了。這里面有一個非常本質的不同,我們稱之為區塊鏈項目與傳統項目發展理念上的不同——我們認為,區塊鏈項目更傾向于先賦予項目價值,然后再賦予項目價格,而不是像現在的正好反過來,先賦予項目以價格,再賦予項目以價值。劉昌用老師曾經說過:“區塊鏈的本質是分布式共識”。分布式共識之所以有用,是因為它以開源的形式把全社會的智慧、人才、能力都集中在了一起,來推動項目的完成,即使不依靠融資,有了這些智慧、人才、能力的積累也能把項目慢慢的做起來。這種先通過項目本身的吸引力吸引種子用戶,參與項目建設,然后積累價值,繼而產生價格,并通過二級市場交易解決項目的融資發展問題,這也是一條行之有效的道路,而且從比特幣的發展歷程來看,這應該成為真正的區塊鏈項目的最自然的發展道路。五、傳統的資本渠道,仍然是最佳融資途徑
陜西:推動區塊鏈等新技術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合作:陜西印發“一帶一路”建設2020年行動計劃,推進數字絲綢之路建設,推動物聯網、人工智能、5G、區塊鏈等數字經濟新技術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合作。(陜西發布)[2020/4/1]
當然了,并不是所有的項目都像比特幣一樣可以完全的去中心化,可以吸引這么多人參與的,更多的項目要想更快的發展,更快的獲取用戶,確實是離不開融資的。當政府明確表示,所有的數字貨幣融資都屬于非法集資之后,人們驟然發現,要融資還是得走傳統的資本渠道,在要求合規情況下,傳統的資本渠道仍然是相對高效的方式。首先,只對機構融資,是對有限的特定對象融資,不滿足非法集資當中對不特定對象融資的定義。同時也可以在對機構融資的同時,對于散戶免費發放,或者用Token交換普通用戶的某些權益和貢獻,比如參與挖礦,比如參與推廣,比如進行身份認證,這樣也能發揮區塊鏈分布式協作的特點,將Token作為激勵的一種手段。其次,如果你所發的Token代表著是股權、信托、資產證券化的產品的話,這個時候Token就只是單純的原來紙質權益的電子化而已,本質上與原來的金融產品沒有區別,這時候這些Token的融資當然是也需要走傳統的融資渠道,同時接受傳統金融里《公司法》、《證券法》里的監管。既然國家已經明確確定了所有的數字貨幣融資都屬于非法集資,這是一條紅線,不能隨便碰。現在新興起的一批融資項目,基本上都是走的傳統的融資路線,只接受機構融資,而且隨著區塊鏈發展的正規化、成熟化,我相信大量的后續項目都會繼續采用這種融資模式,傳統的金融路線將會是區塊鏈項目接下來一段時間的主流路線。六、區塊鏈項目發展的幾種模式
哈爾濱市區塊鏈信息等項目招商引資成功簽約:3月22日,在哈爾濱市招商引資項目云視頻集中簽約儀式上,總計簽約117個項目,簽約額達到1195億元;意向性項目9個,協議引資額274.7億元,今年招商引資簽約取得“開門紅”。金融、總部基地、區塊鏈、信息、新材料等項目的成功簽約,將助推哈市加快構建現代產業新體系,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新增就業崗位。(新浪網)[2020/3/22]
區塊鏈項目發展,一般來說可能有以下幾種模式:第1種,不融資、不發幣。比如那些傳統的互聯網公司內部開發的產品,他們既不發幣,又不需要對外融資,本身就有足夠的資金支持。這種情況沒什么好說的,它們只是單純的用區塊鏈技術發一個產品,這時候這個項目真正要思考的是,如何在不發幣的情況下,與區塊鏈產生化學反應。第2種,融資,但不發幣。這就是傳統互聯網企業的模式,它們沒有發過Token,但是他們會融資,走的也是傳統的天使投資、A、B、C、PE、VC、上市這一套傳統的資本路徑。第3種,發幣,但是不融資。比如像比特幣這樣,利用分布式協作的特性,大家一起先把生態做起來,慢慢的使得代幣有價格,然后再通過二級市場解決項目發展的資金問題;還有一種方式是項目方把發的幣當作商品,比如當作積分、點卡這些東西來使用,這種東西天然就不需要融資。第4種,發幣、融資。這種情況,是目前區塊鏈行業最主流的,也是國家的主要監管對象。對于這種情況,最重要的事情是明確Token背后所對應的權益,必須先將權益標準化,融資問題才可以相應的標準化,要不然ICO會一直處于被國家禁止的狀態。目前的解決方案就是,發幣,然后這個幣只對機構融資,對于普通用戶則免費獲取,這種是一個折中的辦法,既有效避開監管,又充分利用了區塊鏈分布式分工協作和Token的激勵作用。以上4種都是未來區塊鏈項目融資可能的方式,ICO短時間內不會解禁,每個區塊鏈項目都需要找到既合規又最適合自己的方法。————區哥點評:————融資對于項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區塊鏈提供了迅捷的新型融資方式,但融資卻也成了區塊鏈難以被現實世界接受的一大障礙。由于處于行業早期,各種約束機制都不完善,導致大量騙子涌入,不以做成事情為目的,只以割韭菜為目的,大量投資人血本無歸,掠奪財富堪稱暴力。由此導致區塊鏈被污名化,難以獲得大眾認可,阻礙區塊鏈發展。但除了騙子之外,也有一些所謂“做事”的項目方,由于各種機制設置不合理,導致代幣在沒有使用需求的情況下海量釋放,完全憑借忠實粉絲去接盤,并且把所謂價格暴跌歸因于市場行為。項目基本的落地都沒有,代幣就大量在市場上流通,代幣毫無用處,就著急忙慌的解鎖砸盤,這種所謂“做事”的項目,更是給社區用戶以可靠的假象,使社區用戶存有不切實際的期望,損失更為慘重。作為一個項目方,可能會有很多投資人,私募、1CO以及二級市場的眾多投資人,沒有誰會要求價格一直漲不能跌,但在完全沒有使用場景的時候釋放大量代幣,就是在鼓勵機構割韭菜,就是在鼓勵投機炒作。此種情況除了對砸盤者有利外,對參與的各方都毫無益處,且會加劇行業污名化,阻礙行業發展。進來的都被收割,哪敢介紹新鮮血液進入,如何能讓行業更好發展?-END-作者:蒙特卡洛,區塊鏈研習社特約作者。聲明:本文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區塊鏈研習社立場,亦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或建議,圖片來源網絡。
區塊鏈概念股午后走強,三五互聯漲停:截至發稿區塊鏈概念板塊主力資金凈流入30428.7萬,最新漲幅1.29%,計27家上漲,五日漲跌幅:0.28%。今晨三五互聯(300051)漲停,午后普漲,其中北大荒(600598),華聯股份(000882)領漲。[201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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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這個課程的時候是2019年的8月,離中國人民銀行推出我們自己的數字貨幣也不是很遠了。我們這個數字貨幣的項目叫作DCEP,也就是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
1900/1/1 0:00:00上周四有消息稱,VanEck和SolidX將向機構投資者出售“比特幣ETF”,其實只是比特幣信托基金,并不是真正的可以在開發交易所上市交易的ETF基金.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橙皮書,作者:任之劼博士,星球日報經授權發布。“我們之所以需要區塊鏈,是因為對于中心化系統最大的擔憂不是作惡代價的大小,而恰恰是作惡成本無法估計、無法量化.
1900/1/1 0:00:00一、股幣分離 EOS的母公司BlockOne被曝出用EOS融資融來的錢,買了14萬枚比特幣,這件事引起了市場的廣泛討論。有人說,不要慌,大膽持有EOS,EOS在炒幣。。
1900/1/1 0:00:00首先來聊一下有關于共識機制的迭代。所謂的Staking是由PoS這個說法衍生出來的,PoS其實也是一個新的領域,首先我們來聊一聊PoS機制的迭代.
1900/1/1 0:00:00Angie:它的未來是無限的,但你也看到許多可能性目前都在加密貨幣交易所領域。那你們在幣安構建什么呢?CZ:當然。我們有兩條平行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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