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單志廣何亦凡“虛擬貨幣”在很多宣傳中被定位為“貨幣”或者“金融投資產品”,但不論每個人如何認知,可以肯定的是,在金融范疇內,“虛擬貨幣”并非“貨幣”。雖然在中國沒有專門針對“虛擬貨幣”的立法,但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于2017年9月4日發布的《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所謂的“‘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同等的法律地位,也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另外,根據《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因此,根據94公告、289號文等中國現行金融監管政策,“虛擬貨幣”屬于沒有經過合法注冊的涉金融和投資屬性的事物,“虛擬貨幣”在金融領域是被禁止與法定貨幣兌換、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或進行發行融資交易的。但因為“虛擬貨幣”的去中心化和可離線交易的特點,從技術和監管角度又難以做到讓其在國內完全消失。因此,近年來國內持有和交易“虛擬貨幣”的人群仍然廣泛存在。雖然這仍是一個小眾市場,但隨著數字經濟的高速發展,參與“虛擬貨幣”的人群越來越多,可能對中國金融監管和社會秩序產生影響。本文的目的是根據94公告、289號文對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持有和交易“虛擬貨幣”進行分析。因為“虛擬貨幣”存在形式和所用技術的特殊性,本文將從多個場景入手開展盡量全面的分析和討論。本文所稱的“虛擬貨幣”不包括各國已發行或將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同時本文也不涉及中國境內主體使用“虛擬貨幣”作為購買、投資或經營傳統業務的支付或收款手段的情況。一、“虛擬貨幣”的取得
三星資產管理公司將于今年上半年在中國香港上市“亞洲首個”區塊鏈ETF:4月28日消息,三星資產管理公司將于今年上半年在中國香港上市一只區塊鏈交易所交易基金(ETF)。這是亞洲首次上市包含實際加密貨幣的ETF。三星資產管理公司最近收購了美國ETF管理公司AmpliFi 20% 的股份,已獲得AmpliFi ETF在亞洲的獨家銷售權。Amplify的明星產品之一是BLOK ETF。主要投資于加密貨幣相關公司。它包含Silvergate Capital、Nvidia、Galaxy Digital Holdings、Coinbase和 Cargo Mercantile Exchange (CME)。該公司計劃將與該商品結構相同的ETF以三星資產運用的名義在中國香港上市。BLOK ETF不僅包含公司,還包含一些投資于實際比特幣的ETF,例如“Purpose Bitcoin ETF”。[2022/4/28 2:36:49]
1.當事人為自然人,在中國境內,在沒有支付任何對價的情況下,通過挖礦、空投或接受贈與等方式取得“虛擬貨幣”,94公告、289號文并未予以明確禁止,但金融監管層面是不支持上述活動的;2.當事人為自然人,在中國境內,通過支付法定貨幣,從某組織或個人處取得的“虛擬貨幣”,94公告、289號文并未予以明確禁止,但該出售虛擬貨幣的組織或個人可能從事因發售、提供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間兌換等業務而涉嫌違法;3.當事人為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外,通過合法出境的資金從任何其他方購買“虛擬貨幣”,94公告、289號文并未予以明確禁止;4.當事人本身持有合法取得的某種“虛擬貨幣”,通過以幣幣交易的形式,取得另外一種“虛擬貨幣”,在不涉及洗錢的情況下,94公告、289號文并未予以明確禁止。二、“虛擬貨幣”的賣出和提現
現場丨單志廣:BSN開放聯盟鏈讓所有優秀區塊鏈技術在中國可以合法合規落地應用:金色財經現場報道,BSN開放聯盟鏈項目全球啟動儀式今日在京舉行。國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產業發展部主任、BSN發展聯盟理事長單志廣在儀式上表示,目前已在各地建設落地或在建的開放聯盟鏈項目包括:螞蟻開放聯盟鏈、信通院星火鏈網項目、百度超級鏈開放網絡等。據規劃,BSN開放聯盟鏈將通過改造全球主流的公有鏈底層框架技術,在保證合法合規并監管可控的前提下,為廣大開發者和企業打造各具技術特色且互聯互通的數十條開放聯盟鏈,最終在BSN內形成全新的生態體系。BSN開放聯盟鏈也為所有優秀區塊鏈技術在我國合法合規的落地應用,提供了更明確的合規標準和監管機制,讓區塊鏈技術在賦能我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方面發揮更大潛能,同時也讓國內的開發者可以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掌握所有區塊鏈底層技術,確保我國始終保持在全球區塊鏈行業的絕對領先地位。[2020/9/27]
1.持有人將持有的“虛擬貨幣”免費贈與其他人,94公告、289號文并未予以明確禁止,且289號文界定比特幣具有虛擬商品的屬性,從法理角度理解,作為虛擬商品的贈與行為應屬于意思自治的范疇,但受贈方需就免費取得的資產向中國稅務機關申報個人所得稅,如未進行納稅申報,則涉嫌偷稅漏稅行為;2.持有人以支付人民幣的方式在境內買入“虛擬貨幣”,再通過任何形式賣出提現為外幣,或者持有人以支付外幣的方式在境外買入“虛擬貨幣”,再通過任何形式賣出提現為人民幣,在上述情況下,無論買入與賣出之間經過多少次幣幣交易轉換,其本質上違反了中國外匯管制相關規定并涉嫌洗錢犯罪;3.持有人為中國公民,將持有的“虛擬貨幣”賣出提現后,不論地區和幣種,只要有盈利,均需向中國稅務機關申報個人所得稅,如未進行納稅申報,則涉嫌偷稅漏稅行為;4.持有人將合法取得的“虛擬貨幣”,在不涉及洗錢和偷稅漏稅的情況下,以個人對個人的交易方式轉讓給其他人,94公告、289號文并未予以明確禁止,但不被政策鼓勵;5.持有人為中國公民,在知情的情況下,將其持有的“虛擬貨幣”賣出給他人,變相協助他人將資金非法出入境,則同樣涉嫌洗錢犯罪,如果他人資金本身為非法所得,則可能涉及更多項犯罪。三、“虛擬貨幣”的交易服務
P網Poloniex 亞洲社群經理:將推動P網Poloniex在中國的產品本土化:8月7日,P網Poloniex 在深圳南山區華僑創意園舉辦中國首次見面會。P網Poloniex 亞洲社群管理經理LI SERGEI現場表示:將推動P網Poloniex在中國的產品本土化,用戶體驗和視覺效果會更加符合中國用戶市場,用戶注冊方便快捷;將對中國項目全面開放,歡迎更多項目合作;將深化與Tron的合作,在去中心化交易所、項目投資研究等方面共同發力等
據悉,P網Poloniex成立于2014年,是注冊于塞舌爾的老牌數字貨幣交易平臺,也是華爾街首批合規交易平臺。P網曾獲得華爾街頂尖投行高盛的投資,并于2019年獲得波場TRON創始人孫宇晨等投資人的注資。[2020/8/7]
1.任何組織或個人在中國境內提供“虛擬貨幣”信息,包括提供個人間交易的撮合信息,涉及94公告規定的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的,被予以禁止;2.任何組織或個人在中國境內或境外提供“虛擬貨幣”交易服務,并在中國境內建立人民幣通道和資金池,收取交易手續費等行為,被法律禁止;3.任何組織或個人在中國境內發行“虛擬貨幣”,并集資人民幣,被法律禁止,并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集資詐騙罪;4.任何組織或個人在中國境內發行“虛擬貨幣”或提供相應交易服務,形成組織體系,通過個人之間交易的形式開展業務的,被法律禁止,并涉嫌非法經營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集資詐騙。如果組織體系內設置有不同層級以及提成機制,還可能涉嫌傳銷罪;5.任何組織或個人利用“虛擬貨幣”的交易特點,主觀提供繞過中國外匯管制的資金出入境服務的,形同地下錢莊服務,涉嫌洗錢罪。總體來說,如果個人在境內希望購買和持有“虛擬貨幣”,可以有比較合法的方式實現,但在賣出環節,觸犯法律的可能性就很高。任何在中國有組織并涉及到資金池的“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服務基本上都違反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在多個地方法院的裁判文書中,認定“虛擬貨幣”為資產并給予保護。挖礦獲取“虛擬貨幣”也并未違反94公告、289號文的禁止性規定,但需要有變現的渠道。以個人的方式從挖礦企業那里收購“虛擬貨幣”不違反上述94公告、289號文的禁止性規定,但收購后,再次銷售則可能觸發反洗錢和反非法集資的金融監管,導致賬戶被封等法律責任。“虛擬貨幣”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在區塊鏈技術普及上具有非常正面的意義,并且“虛擬貨幣”的發展,也加速了各國貨幣管理部門積極研究和推動法定數字貨幣。法定數字貨幣的廣泛使用,會極大地促進資金流通效率,將會對商業世界產生巨大的正面影響。而這一切,均得益于“虛擬貨幣”行業的創新和嘗試。法定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不同之處主要在于是否合法關聯線下資產。目前“虛擬貨幣”仍然是以金融游戲或模擬盤的方式存在,與現實世界的勞動和生產沒有任何關聯,要突破這個局限,就需要各國針對數字資產進行詳細立法,通過法律將線下資產關聯到Token上,類似目前股票交易所的信息化系統內的一串碼就代表了股權的合法持有一樣。不論“虛擬貨幣”對區塊鏈技術的普及具有多么大的積極影響,在實際操作層面,持有和交易“虛擬貨幣”都必須嚴格遵守所在國家法律法規。公眾應對中國有關“虛擬貨幣”的相關法律法規有一定的認識,以便在接觸到“虛擬貨幣”時,能夠嚴格守法合規。“虛擬貨幣”受眾范圍非常小,專業性也很強,建議普通大眾在沒有相關知識的情況下,不要輕易涉足,避免在無意識的情況下觸犯法律。本文作者并非法律專業人士,基于參與金融投資和區塊鏈技術應用的實踐,提出以上個人的理解及解讀,希望拋磚引玉,請更多的法律人士參與討論和研究,并為大眾提供更加專業的法律指導,為一個新興行業的健康有序、依法合規發展提供助力。作者簡介:單志廣,博士,二級研究員,博士生導師,曾為清華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系網絡技術研究所博士后,現任國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產業發展部主任、智慧城市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區塊鏈服務網絡發展聯盟理事長,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何亦凡,畢業于美國紐約州立大學石溪分校計算機科學專業和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工商管理專業,在投資金融領域工作多年,現任北京紅棗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聲音 | 西南財經大學陳文:Libra在中國作為支付結算工具的發展空間并不大:據新京報消息,7月31日,西南財經大學普惠金融與智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陳文接受采訪時表示,Libra直接觸及的是個人和企業部門,在跨境支付結算領域具有比較大優勢。美國的移動支付的便捷性是遠遠不如中國的。在支付寶、微信支付已經非常方便時,Libra在中國作為支付結算工具的發展空間并不大。他還指出,像這樣的互聯網巨頭,騰訊、阿里也都有相當規模的用戶數,如果這些全球的互聯網巨頭都發行自己的虛擬數字貨幣,就會替代法幣的應用場景。比如,阿里發行了數字貨幣,肯定優先讓淘寶、支付寶的用戶去使用。這意味著,如果對巨頭發行加密數字貨幣不加限制,也有可能就會形成主流國家、價值比較穩定的法幣和這類加密數字貨幣共存的狀況。在一些通貨膨脹特別嚴重的國家,老百姓不愿意去用法幣,但是因為美元的兌換被管制住了,就可能會去使用像Libra這種加密數字貨幣。如果當地政府沒有好的手段管制,有可能有法幣會被沖擊掉。[2019/8/1]
新西蘭FMA警告一家虛擬貨幣公司涉嫌欺詐,已在中國宣傳推廣:新西蘭金融市場管理局(FMA)向一家號稱是新西蘭注冊的虛擬貨幣公司Coin City Limited發布警告。另外,據媒體報道,國內已有Coin City(城市幣)相關白皮書和加密幣的宣傳。FMA在其官方聲明中指出,Coin City Limited透過網站向投資者提供加密貨幣服務,但這網站具有欺騙特征。[2018/5/31]
近兩天的幣圈上方籠罩著一層陰霾,有些山雨欲來的感覺。今天上午各種加密貨幣突然開始特別下跌,比特幣還好,主流和山寨幣可就跌慘了,從10:30-11:30這段時間,7-8%的跌幅成為常態,而“罪魁禍.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區塊律動BlockBeats,作者:律動研究院,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了解以太坊黑暗森林的朋友一定對搶跑(Frontrunning)套利機器人印象深刻.
1900/1/1 0:00:00本文來自:哈希派,作者:LucyCheng,星球日報經授權轉發。 比特幣網絡硬分叉出來的BCH,這幾年似乎和分叉杠上了.
1900/1/1 0:00:00比特幣再次進入橫盤,在14000美元下方震蕩,期貨、期權和現貨的成交都比較平靜,整個市場進入了整理期.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區塊律動BlockBeats,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一枚NFT,可能是一張畫,一個游戲道具,一只線上寵物,你覺得一枚NFT能賣多少錢?有些NFT的價格,可能已經遠超想象.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白話區塊鏈,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最近以太坊2.0發布升級進度的消息,其創始人Vitalik發文詳述以太坊從PoW轉向PoS的三大關鍵原因,引起加密貨幣社區的廣泛討論.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