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颯姐團隊通過一則案例介紹了BTC礦機丟失的民事救濟途徑,幾位讀者后臺留言表示對比特幣委托理財糾紛也很關注。今日,颯姐團隊再分享一個案例,看看委托他人代買加密貨幣的法律風險。
基本案情
2019年4月,潘某向楊某交付虛擬貨幣HT9029個,委托潘某購買境外虛擬貨幣PCI以獲得收益,楊某在收到貨幣后進行該等虛擬貨幣的交換、購買等行為。楊某未履行上述約定,并向潘某承諾退還9029個HT,后僅向潘某退還了3000個HT及1萬元。潘某遂將楊某訴至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要求楊某返還94801元。
Square Peg第五支基金完成5.5億美元募資:10月26日消息,風險投資公司SquarePeg宣布旗下第五支基金完成5.5億美元募資,投資者包括澳大利亞養老基金Hostplus和Australian Super,以及家族辦公室、機構和捐贈基金。
SquarePeg合伙人Tushar Roy表示,新基金會密切關注澳大利亞、以色列和東南亞地區Web3市場的高水平活動。此前報道,SquarePeg于今年八月與Beenext、Hashed共同領投了區塊鏈游戲基礎設施初創公司Lysto1200萬美元A輪融資。[2022/10/26 16:39:10]
IMF:實現有效的加密貨幣監管,需要全面、一致和協調的全球標準:金色財經報道,國際國幣基金組織(IMF)發布穩定幣報告。報告稱,作為一種潛在的價值儲存和對沖通貨膨脹和匯率波動的手段,以美元計價的穩定幣在新興市場和發展中經濟體中越來越受歡迎。匯率波動,提高了美元化和加密貨幣化的風險。大型金融機構在儲備金管理、托管和其他領域的參與儲備管理、保管和發行等領域,有可能迅速產生新的風險。此外,穩定幣和股票市場之間已經觀察到較高的波動相關性。特別是在最近的市場壓力時期。如果沒有適當的監管,傳統金融和加密貨幣生態系統之間的傳染風險將會增加。
要實現有效的加密貨幣監管,需要全面、一致和協調的全球標準,尤其是加密貨幣的監管和監督,特別是對穩定幣及其更廣泛的生態系統。雖然具體部門的全球標準是有用的,但跨部門的協調對于實現有效的加密貨幣生態系統的監管框架至關重要。監管框架,特別是穩定幣。金融穩定委員會
(FSB)完全可以在協調和建立全球標準方面發揮主導作用,以支持各國對加密貨幣資產的監管,包括對穩定幣的監管。[2022/9/27 22:33:32]
訴訟過程及裁判理由
數據:Uniswap和dYdX分別占據44%和38%的DEX市場份額:8月19日消息,Messari統計數據顯示,Uniswap和dYdX分別占據DEX市場44%和38%的市場份額。[2022/8/19 12:35:33]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依據被告人楊某向潘某承諾退還9029個HT的事實以及楊某向潘某支付1萬元以及潘某購買HT的流程,可以確認在楊某無法向潘某退還HT的情況下,可以向潘某退還6029個HT對應的款項,以替代其履行退還6029個HT的承諾。據此,一審法院判決支持了潘某的訴訟請求。楊某不服一審判決,以一審判決楊某向潘某返還人民幣違反國家政策為由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北京一中院經審理認為,“本案涉及的HT、PCI、USDT等網絡虛擬貨幣,并非國家有權機關發行的法定貨幣,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亦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不應通過與法定貨幣的兌換實現流通功能,同時,本案涉及的PCI需通過技術手段至境外賬戶交易取得,該方式與合法金融產品的交易方式相異,綜合以上因素,潘某與楊某投資、交易或互換上述虛擬貨幣在我國不受法律保護,上述行為造成的后果應當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故而撤銷一審判決。
安全團隊:Loner Beasts服務器遭入侵:7月25日消息,據CertiK監測,NFT項目Loner Beasts服務器已被入侵,提醒用戶不要點擊鏈接、鑄造或批準任何交易。[2022/7/25 2:35:01]
關聯法條
《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爭議問題
委托人將虛擬貨幣交付受托人,委托其代買加密貨幣。受托人未按約定買幣,是否應當返還委托人相應的人民幣?
簡要評論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二審判決和此前眾多判例的傾向明顯不同。此前的判決大體出現兩種思路:一是認定委托代買、代投資虛擬貨幣不合法,委托合同無效,同時認定合同無效的后果是返還因合同取得的財產,雖然不支持因委托理財產生的收益和利息損失,但支持本金的返還;二是并未認定委托理財合同無效,而是認為受托事項不受法律保護,風險自擔,關于受托人已按約定完成委托理財的部分,委托事項的后果由委托人承擔,而關于受托人未按約定進行投資理財的部分,則由受托人向委托人返還。而本案判決顯然對虛擬貨幣的交易采取了積極干預的態度,甚至可以說是代為執行了金融監管政策。收錢代買加密貨幣后,可以賴賬既不買幣也不還錢么?加密貨幣相關的交易,會不會成為“法外之地”?在此,颯姐團隊不得不提此前廣受幣圈關注的首例比特幣仲裁被撤銷案。該撤裁裁定系報核最高人民法院后作出,因此其結果和導向意義或許更值得重視。2018年,被稱為國內首例比特幣仲裁案經深圳仲裁委裁決,認為案涉《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的是比特幣的歸還義務既不屬于《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也不屬于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且并無法律法規禁止當事人持有比特幣或者進行比特幣交易。因此,仲裁庭認為案涉《股權轉讓協議》未違反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應履行合同義務,裁決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與比特幣等值的美元,再將美元折算成人民幣。2020年4月,深圳中院作出裁定撤銷了上述裁決,其并未否認比特幣的財產屬性,但認為該裁決本質上支持了比特幣作為虛擬貨幣與法定貨幣兌換的功能,擾亂了金融秩序、影響金融市場穩定,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為由予以撤銷。這份經報核最高人民法院的撤裁裁定將會產生怎樣的導向、是否抑制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功能、以及是否傳遞著與上述北京一中院判決類似的信號,即使違約也不會產生法律責任?如果前述仲裁案的申請人的仲裁請求不是返還比特幣,而是賠償損失,即要求被申請人賠償所損失比特幣的等額損失,此時不再強調比特幣的兌換功能,而在于是否會被法院撤銷。毫無疑問,金融監管政策是隨著市場與行業的變化而不斷調整的。在法律和行政法規均沒有明文禁止的前提下,法院是否應當強勢介入金融監管?是否需要根據即時的金融監管政策、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為由來調整裁判的尺度?這些問題,值得我們在個案之外持續思考。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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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一款名為AntiMatter的跨鏈永續期權項目宣布完成15萬美元種子輪融資,本輪融資由NGCVentures領投,SparkDigital和MondayCapital參投.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Cointelegraph中文,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方舟投資管理公司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CathieWood表示,拜登政府執政期間,美國監管機構批準比特幣交易所交易基金.
1900/1/1 0:00:00在2月23日跌破45000美元之后,比特幣出現了強勁的10%幅度上漲,并再次突破50000美元。事實證明,大型機構參與者再次購買了比特幣抄底,并充分利用了這一次下跌的機會.
1900/1/1 0:00:00得益于DeFi的普及和Crypto行業的牛市,大量DeFiToken投資者在2020-2021年普遍斬獲頗豐,人均凈值迅速增加.
1900/1/1 0:00:00我們讀者的留言中有不少都反映了這樣一個問題:他們看中一個挺不錯的價值幣,并且在牛市到來前買入,但在買入后不久看到有了不小的盈利空間便賣出變現了.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Cointelegraph中文,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微軟聯合創始人比爾?蓋茨是最新一位試圖在比特幣采用問題上置身事外的知名科技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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